安徽省宁国市宜黄路(独山路—宁阳西路)提升改造EPC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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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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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人 | 名称: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染坊路投资服务中心一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宜黄路(独山路—宁阳西路)提升改造EPC监理项目 |
项目编号 | NGS-GC-GK-2024534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6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陶博路 3 号双创服务中心 4 楼4549室 | |
投标报价:施工中标价的0.76% | |
服务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期69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含施工准备期):3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综合得分:96.7分 | |
项目总监:何芳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0055002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合肥运河新城酒香泉路、绍章路、西汤泉路道路工程监理 | |
项目总监业绩:港口生态工业园区内建设综合配套PPP项目监理(宁国港口生态工业园区山南路(经二路-宁港路)、架子山路、纬五路(经六路-宁港路))工程 | |
其他:项目总监奖项:获得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2022年度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369号 | |
投标报价:施工中标价的0.75% | |
服务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期69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含施工准备期):3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综合得分:96.48分 | |
项目总监:施光跃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0040146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习友路广德路工程监理 2 标段监理 | |
项目总监业绩:畅通二环(西南环)金寨路、合作化路、宿松路、宁国路节点工程监理三标段监理 | |
其他:项目总监奖项:获得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宁夏路与西安路交口茶里水街1栋三层 | |
投标报价:施工中标价的0.74% | |
服务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期69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含施工准备期):3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综合得分:96.35分 | |
项目总监:何玉国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JL0017716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岗集镇兴业大道(合淮路-外环西路)工程监理 | |
项目总监业绩: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 2018 年市政道路一期工程监理 | |
其他:项目总监奖项:获得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2018年度安徽省项目管理行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0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甘工(招标人)、刘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4189028(招标人)、0563-4668996(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