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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县冰溪路一中南大门18号商铺招租(5年)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玉山县冰溪路一中南大门18号商铺招租(5年) 报名竞买
租赁底价: ¥8.400000 万元(总租金) 项目来源:上饶办事处
  • 项目编号: JX2024RZ00051C1
  • 保证金: 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出租方:玉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5-20 至 2024-06-03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承租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请联系交易机构报名)!如有意向,请点击此处 报名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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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填写报名信息

  • 第三步
    上传附件材料

  • 第四步
    开始竞价

  • 第五步
    竞价成功

  • 第六步
    项目交割


  • 标的信息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出租方信息
  • 报名联系方式
  • 意向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

    1. 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出租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出租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玉山县冰溪路一中南大门18号商铺招租(5年)
    项目编号 JX2024RZ00051C1 出租底价 8.400000万元(总租金)
    挂牌日期 2024-05-2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6-03
    资产概述 详见重大事项附件(请下载)
    出租标的具体信息
    出租标的地址 出租面积
    出租用途 出租期限
    免租期限 配套设施
    租金支付方式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详细信息 暂无


    资产地图位置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5-20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分期支付,承租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三个月租金及合同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为三个月成交租金)。租金以及合同租赁押金须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以及合同押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拍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中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中和房评字(2023)第095号《评估报告书》。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拍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公告的拍租面积均为参考面积,可能存在误差,实际交付以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4.承租方在本次拍租至租赁期满,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以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承租方应当缴交的各项相关税、费自理,与招租方无关。 5.本次资产招租,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支付租金,租金三个月支付一次,合同租赁押金为 三个月的租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合同租赁押金由招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负责无息返还。其它的相关约定及标的交付以招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7. 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8.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9.合同期内,承租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 10.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必须在所有款项交清后三个工作日内同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由承租方承担。 (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_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招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s://jxcq.jxggzyjy.cn/)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思诚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2号(莲塘信用社边) 联系电话:0793-2357698 13970364597(张)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6月5日16时 拍卖地点: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拍卖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保证金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处置方法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玉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出租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镇县财政局內
    法定代表人 汪文钫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611236674748884 经营规模 中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关于上饶市玉山县一中公租房、一中南大门及玉山县中医院、武安西路部分商铺公开拍租的申请报告、情况说明}、降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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