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华春公司蜂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服务采购(WZZC2019-C3-60122-HCZB)政府采购合同公示

华春公司蜂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服务采购(WZZC2019-C3-60122-HCZB)政府采购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建设工程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梧州市万秀区农业水产畜牧兽医局
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乙方)广西绿青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第一地质工程公司(联合体)
项目名称编号 WZZC2019-C3-60122-HCZB
签 订 地 点 梧州市
签订时间 p( 化 j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
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项目名称:蜂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服务采购
2.服务内容及范围:蜂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报告编制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3.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成果资料通过评审和取得批复
4.交付时间及地点: 梧州市
5.报价要求:合同合计金额包括服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压
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费用、评审费用、税费及相关的差旅费等类似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
如磋商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服务交付成果(产品)清单
序 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4签订合同后30天内同时提交 电子文档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4签订合同后30天内
3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4签订合同后30天内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按计划与合同协议约定完成本项目,并有权
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工作用基础资料,交付工作成果时间相应延长。
3.根据项目进度,甲方有权及时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乙方按修改意
见完成服务工作。
4.乙方配备的项目投入人员应得到甲方的认可;对派遣到甲方的服务人员进行管理、
考核、检查与奖惩。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6. 甲方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产品和服务费用。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履行合同文件(含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约定和承诺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
保证甲方项目的相关工作质量和进度。
2.必须严格实施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力资源配置。在必须补充或更换人员时,必
须补充或更换优于或等同于响应文件所承诺资质的服务人员,并需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3.乙方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须与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合同存续期内,未经甲方
书面要求或同意,项目负责人不应调整。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必须保证在岗工作时间
和重要活动在岗,如有变化,须取得甲方同意。
4.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的报告、资料、文件等内容及服务成果后,甲方即对
上述内容享有充分、完整和排他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提供上述报告、资料、文件等内容及服务成果。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
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5.乙方服务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如乙方因违反本条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
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当甲方出现无故拖欠费用时,乙方有权采取适当方式进
行催缴,若甲方仍未支付费用,乙方有权停止工作。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合同总咨询收费(玖拾陆万捌仟元整)为: Y 968000.00 元。
(其中单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费用(包评审)¥ 679000.00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
告费用(包评审)¥ 212400.00 元,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费用(包评审)¥ 76600.00
元。
项目咨询费支付按各单项报告完成进度分两笔支付,咨询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名称付费次序占总咨询费 (%)付费 额 (元)付费时间(由交付咨询文件所 决定)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第一次50339500.00供应商完成相关报告初稿编制 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支
第二次50339500.00付 供应商相关成果资料全部通过

2
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合格后,采 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报告第一次50106200.00供应商完成相关报告初稿编制 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支 付
第二次50106200.00供应商相关成果资料全部通过水业水 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合格后,采 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报告第一次5038300.00供应商完成相关报告初稿编制 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支 付
第二次 5038300.00供应商相关成果资料全部通过 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合格后,采 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早

第六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并达到或优于成交供应商承诺的标准。
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磋商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3.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服务成果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
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原因而未能履行合同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书面敦促乙方履
行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进行整改;如乙方在上述
时间未答复,或无故拖延履行合同超过2日,或经2次整改后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
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服务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的合同后续费用。同时,乙方必须退还
甲方已付出的所有服务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
乙方解除服务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的合同后续费用。同时,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付
出的所有服务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保密义务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咨询合同,且无需支付
合同解除后的合同后续费用。同时,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付出的所有咨询费用,并赔偿由此
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
4.乙方提供的交付成果或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
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无故延期接收服务交付成果、乙方逾期交付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交付成果或
服务费用金额的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交付成果或服务费用金额的5%,超
过30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交付成果或
服务费用金额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交付成果或服务费用金额的3‰ 作为滞纳金,但滞
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交付成果或服务费用金额的5%。
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
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条款可甲乙双
方协商,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
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磋商文件;
2.中标成交通知书。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代理
机构各一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此下无正文
4
乙方(章)广西绿青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
广西第一地质工程公司(联合体) 福 019年个月25日 中月
1 1 丫月 单位地址 金川路 联 单位地址: 号楼603 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之
创同辉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1387848 22 电话:0771-339897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gxlqlst@163.com
印子 m1 账号名称: 账户名称:广西绿青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账号: 账号:2102109009300472112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530022 经办人:
2019年 月 日

5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