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小龙潭镇垃圾清运处理及集镇片区清扫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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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开远市小龙潭镇垃圾清运处理及集镇片区清扫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GF-202405KY1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开远市小龙潭镇垃圾清运处理及集镇片区清扫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9.5万元,招标人为开远市小龙潭镇人民政府。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俣:(一)垃圾清运;(二)公厕清扫、管护、维修;(三)集镇片区清扫(具体内
容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曰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开远市小龙潭镇垃圾清运处理及集镇片区清扫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开远市小龙潭镇垃圾清运处理及集镇片区清扫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
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
2.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2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
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成立不足3个月的,须
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2.3提供 2021至2023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可提供2021至2023年度任意一个年度公
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
至今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2.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应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2.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
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