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十一号线110千伏彩虹桥、天河公园主变电站建安施工总承包项目(电子化移交技术服务)-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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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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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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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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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轨道交通十一号线110千伏彩虹桥、天河公园主变电站建安施工总承包项目(电子化移交技术服务)的采购评审工作已结束,评审工作组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现将成交候选供应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2日止),具体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下浮率(%) |
1 | 轨道交通十一号线110千伏彩虹桥、天河公园主变电站建安施工总承包项目(电子化移交技术服务) | 第1名 | 惠州市鸿业电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第2名 | 广州博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2、采购人收到异议后应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本项目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异议函必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316580998@qq.com)或者当面递交(递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85号)。
广州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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