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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局国土空间综合防灾专项规划和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局国土空间综合防灾专项规划和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38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局国土空间综合防灾专项规划和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00,000.00元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郑港财采公开-2024-38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局国土空间综合防灾专项规划和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标的主要内容: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特征研究、发展定位、目标和规模、发展战略、策略和行动、全域空间管控和发展指引、历史保护和风貌特色、要素配置和支撑体系、规划实施保障、重要内容开展专题研究等相关内容,编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土空间综合防灾专项规划和应急避难场所2个专项规划(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段;
5.3 服务期限:6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成果文件验收通过)
5.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等相关规定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6 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时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准。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8 供应商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9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03日 至 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 ”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 ”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297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129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行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299号(金水路和玉凤路交叉口路南)浦发国际金融中心六楼606室。
联系人:周老师、段老师
联系方式:0371-65837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段老师
联系方式:0371-6583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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