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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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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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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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立项的批复》(合经投〔2023〕11号)
1.4 招标人:合肥新桥智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新桥智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及专项债等多渠道融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JBZ0095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 2 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 1 至 2 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JBZ00951-1、2024BFJBZ00951-2
2.5 建设地点:合肥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合淮合作区)
2.6 建设规模:
1标段内容为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1白塔路(白云路-文登路)、园区配套道路2文登路(雄安路-龙嘉路)2条道路工程设计,园区配套道路1白塔路(白云路-文登路)为次干路,红线宽30m,长约1900m,规划雨水管径为d500-d1600mm;园区配套道路2文登路(雄安路-龙嘉路)为主干路,红线宽40m,长约1360m,规划雨水管径为d500-d1200mm,2条道路总长约3.26公里。
2标段内容为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龙嘉路(新准大道-虹桥路)道路工程设计,园区配套道路3龙嘉路(新准大道-虹桥路)为主干路,红线宽40m,长约2200m,规划雨水管径为d500-d2400mm。
2.7 项目投资估算:1标段园区配套道路1白塔路(白云路-文登路)计划投资11000万元、2文登路(雄安路-龙嘉路)计划投资12000万元;2标段园区配套道路3龙嘉路(新淮大道-虹桥路)计划投资20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约1200日历日(各标段),该服务期为暂定,最终设计服务期限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缺陷责任期满且回访完成时为准。
2.9 招标范围:各标段道路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排(雨污)水(含为满足道路排水需要建设的泵站、排水出水口)、给水、交通标志、标线、标牌、信号、监控、照明、绿化、管线综合(含过路预留管)、道路和管线BIM、控制性管线迁改或保护、市政10kV供电排管、路灯照明等用电报装、道路效果图等。工作内容还包括涉高速(如有)、涉轨道交通(如有)、涉铁路(如有)、涉电力及燃气供水保护或迁改等(如有)方案及安全评估工作,当涉及老旧建构筑物或设施的改造和利用时,包括相应的检测和维修加固设计以及道路红线外道路绿线及建筑退红空间的绿化景观提升,以及设计所需的调查、勘察、测绘、物探、检测等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标段为757.02万元;2标段为623.48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各标段):自 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1)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77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2)单个合同中设计费金额(或设计费暂定价)不少于25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各标段):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各标段):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且须满足3.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和3.1.2条的投标人业绩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 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 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 条。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0日00:00至2024年05月30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914、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新桥智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号楼6楼606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551-66223914、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6751452755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080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标段简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2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0804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6751452959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原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4BFJBZ00951
原公告日期:2024-05-09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JBZ00951-2
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在招标文件第75页“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或“优秀建筑业企业 (勘察设计类)”省级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请问我单位所在城市为副省级城市,我单位所在市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奖项的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满足要求。
2.在招标文件第76页“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参与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桥类)设计项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地市级的,每个得 1分。”请问我单位的获奖业绩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可否提供中标通知书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获奖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答:若提供的获奖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可以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作为项目负责人奖项证明补充材料,并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中标通知书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新桥智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号楼6楼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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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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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7日
原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4BFJBZ00951
原公告日期:2024-05-09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1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JBZ00951-1
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在招标文件第65页“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或“优秀建筑业企业 (勘察设计类)”省级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请问我单位所在城市为副省级城市,我单位所在市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奖项的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满足要求。
2.在招标文件第67页“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参与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桥类)设计项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地市级的,每个得 1分。”请问我单位的获奖业绩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可否提供中标通知书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获奖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答:若提供的获奖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可以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作为项目负责人奖项证明补充材料,并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中标通知书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新桥智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号楼6楼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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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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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7日
原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4BFJBZ00951
原公告日期:2024-05-09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1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JBZ00951-1
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67页“项目负责人奖项”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参与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桥类)设计项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2 分;地市级的,每个得 1 分。
问:(1)项目负责人在获奖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总设计师的,能否满足“项目负责人奖项”要求?
答:专业负责人包括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总设计师,若项目负责人在获奖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总设计师,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视为满足“项目负责人奖项”要求。
(2)投标文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担任职务的材料是否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奖项证明补充材料?
答: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担任职务的材料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奖项证明补充材料,需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名称按“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龙嘉路(新淮大道—虹桥路)等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和“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中哪个为准,请明确。
答: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3.招标文件第65页、66页投标人奖项、荣誉中评审标准为“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或“优秀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类)”省级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为联合体任一方满足此项评审标准均可得分?
答: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P67页1标段中项目负责人获奖“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参与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桥类)设计项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地市级的,每个得1分。 注:1.本项最多得6分(本项最多计取3个奖项得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以最高奖项计分一次)。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奖项证 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3)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4)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
问题1:因合同类型及合同模板格式的不同,部分合同中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也被称为项目负责人。请问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设计负责人参与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桥类)设计项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能否满足?
答:详见本补疑1回复。
问题2:若提供的获奖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姓名,能否另附业主出具的材料来辅助证明?
答:详见本补疑1回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新桥智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号楼6楼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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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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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
原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4BFJBZ00951
原公告日期:2024-05-09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JBZ00951-2
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76页“项目负责人奖项”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参与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桥类)设计项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2 分;地市级的,每个得 1 分。
问:(1)项目负责人在获奖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总设计师的,能否满足“项目负责人奖项”要求?
答:专业负责人包括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总设计师,若项目负责人在获奖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总设计师,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视为满足“项目负责人奖项”要求。
(2)投标文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担任职务的材料是否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奖项证明补充材料?
答: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担任职务的材料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奖项证明补充材料,需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名称按“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龙嘉路(新淮大道—虹桥路)等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和“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中哪个为准,请明确。
答: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3.招标文件投标人奖项、荣誉中评审标准为“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或“优秀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类)”省级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为联合体任一方满足此项评审标准均可得分?
答: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P76页2标段中项目负责人获奖“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参与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桥类)设计项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地市级的,每个得1分。 注:1.本项最多得6分(本项最多计取3个奖项得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以最高奖项计分一次)。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奖项证 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3)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4)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
问题1:因合同类型及合同模板格式的不同,部分合同中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也被称为项目负责人。请问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设计负责人参与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桥类)设计项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能否满足?
答:详见本补疑1回复。
问题2:若提供的获奖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姓名,能否另附业主出具的材料来辅助证明?
答:详见本补疑1回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新桥智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号楼6楼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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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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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龙嘉路(新淮大道-虹桥路)等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一、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龙嘉路(新淮大道-虹桥路)等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新桥智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同意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立项的批复
四、合同估算价:1380.5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及专项债等多渠道融资
六、主要招标内容:项目区域位于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合淮合作区),拟建龙嘉路(新淮大道-虹桥路)、白塔路(白云路-文登路)、文登路(雄安路-机场北路)等3条道路工程,其中龙嘉路(新淮大道-虹桥路)、文登路(雄安路-机场北路)为主干路,红线宽40m,白塔路(白云路-文登路)为次干路,红线宽30m,道路总长约5.46公里,总投资约4.3亿元。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涉及道路、桥涵、交通、绿化、给排水、照明、电力、供水、燃气、中水、供热、弱电等专业管线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内容。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4-02-17
八、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51-63879739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1.1 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立项的批复》(合经投〔2023〕11号)
1.4 招标人:合肥新桥智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新桥智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及专项债等多渠道融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JBZ0095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 2 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 1 至 2 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JBZ00951-1、2024BFJBZ00951-2
2.5 建设地点:合肥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合淮合作区)
2.6 建设规模:
1标段内容为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1白塔路(白云路-文登路)、园区配套道路2文登路(雄安路-龙嘉路)2条道路工程设计,园区配套道路1白塔路(白云路-文登路)为次干路,红线宽30m,长约1900m,规划雨水管径为d500-d1600mm;园区配套道路2文登路(雄安路-龙嘉路)为主干路,红线宽40m,长约1360m,规划雨水管径为d500-d1200mm,2条道路总长约3.26公里。
2标段内容为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龙嘉路(新准大道-虹桥路)道路工程设计,园区配套道路3龙嘉路(新准大道-虹桥路)为主干路,红线宽40m,长约2200m,规划雨水管径为d500-d2400mm。
2.7 项目投资估算:1标段园区配套道路1白塔路(白云路-文登路)计划投资11000万元、2文登路(雄安路-龙嘉路)计划投资12000万元;2标段园区配套道路3龙嘉路(新淮大道-虹桥路)计划投资20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约1200日历日(各标段),该服务期为暂定,最终设计服务期限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缺陷责任期满且回访完成时为准。
2.9 招标范围:各标段道路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排(雨污)水(含为满足道路排水需要建设的泵站、排水出水口)、给水、交通标志、标线、标牌、信号、监控、照明、绿化、管线综合(含过路预留管)、道路和管线BIM、控制性管线迁改或保护、市政10kV供电排管、路灯照明等用电报装、道路效果图等。工作内容还包括涉高速(如有)、涉轨道交通(如有)、涉铁路(如有)、涉电力及燃气供水保护或迁改等(如有)方案及安全评估工作,当涉及老旧建构筑物或设施的改造和利用时,包括相应的检测和维修加固设计以及道路红线外道路绿线及建筑退红空间的绿化景观提升,以及设计所需的调查、勘察、测绘、物探、检测等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标段为757.02万元;2标段为623.48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各标段):自 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1)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77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2)单个合同中设计费金额(或设计费暂定价)不少于25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各标段):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各标段):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且须满足3.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和3.1.2条的投标人业绩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 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 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 条。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0日00:00至2024年05月30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914、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新桥智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号楼6楼606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551-66223914、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6751452755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080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标段简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2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0804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6751452959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原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4BFJBZ00951
原公告日期:2024-05-09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JBZ00951-2
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在招标文件第75页“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或“优秀建筑业企业 (勘察设计类)”省级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请问我单位所在城市为副省级城市,我单位所在市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奖项的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满足要求。
2.在招标文件第76页“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参与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桥类)设计项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地市级的,每个得 1分。”请问我单位的获奖业绩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可否提供中标通知书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获奖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答:若提供的获奖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可以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作为项目负责人奖项证明补充材料,并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中标通知书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新桥智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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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7日
原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4BFJBZ00951
原公告日期:2024-05-09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1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JBZ00951-1
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在招标文件第65页“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或“优秀建筑业企业 (勘察设计类)”省级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请问我单位所在城市为副省级城市,我单位所在市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奖项的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满足要求。
2.在招标文件第67页“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参与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桥类)设计项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地市级的,每个得 1分。”请问我单位的获奖业绩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可否提供中标通知书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获奖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答:若提供的获奖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可以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作为项目负责人奖项证明补充材料,并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中标通知书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新桥智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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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7日
原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4BFJBZ00951
原公告日期:2024-05-09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1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JBZ00951-1
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67页“项目负责人奖项”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参与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桥类)设计项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2 分;地市级的,每个得 1 分。
问:(1)项目负责人在获奖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总设计师的,能否满足“项目负责人奖项”要求?
答:专业负责人包括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总设计师,若项目负责人在获奖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总设计师,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视为满足“项目负责人奖项”要求。
(2)投标文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担任职务的材料是否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奖项证明补充材料?
答: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担任职务的材料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奖项证明补充材料,需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名称按“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龙嘉路(新淮大道—虹桥路)等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和“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中哪个为准,请明确。
答: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3.招标文件第65页、66页投标人奖项、荣誉中评审标准为“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或“优秀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类)”省级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为联合体任一方满足此项评审标准均可得分?
答: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P67页1标段中项目负责人获奖“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参与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桥类)设计项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地市级的,每个得1分。 注:1.本项最多得6分(本项最多计取3个奖项得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以最高奖项计分一次)。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奖项证 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3)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4)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
问题1:因合同类型及合同模板格式的不同,部分合同中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也被称为项目负责人。请问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设计负责人参与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桥类)设计项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能否满足?
答:详见本补疑1回复。
问题2:若提供的获奖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姓名,能否另附业主出具的材料来辅助证明?
答:详见本补疑1回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新桥智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号楼6楼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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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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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
原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4BFJBZ00951
原公告日期:2024-05-09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JBZ00951-2
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76页“项目负责人奖项”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参与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桥类)设计项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2 分;地市级的,每个得 1 分。
问:(1)项目负责人在获奖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总设计师的,能否满足“项目负责人奖项”要求?
答:专业负责人包括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总设计师,若项目负责人在获奖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总设计师,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视为满足“项目负责人奖项”要求。
(2)投标文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担任职务的材料是否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奖项证明补充材料?
答: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担任职务的材料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奖项证明补充材料,需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名称按“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龙嘉路(新淮大道—虹桥路)等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和“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中哪个为准,请明确。
答: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3.招标文件投标人奖项、荣誉中评审标准为“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或“优秀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类)”省级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为联合体任一方满足此项评审标准均可得分?
答: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P76页2标段中项目负责人获奖“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参与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桥类)设计项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地市级的,每个得1分。 注:1.本项最多得6分(本项最多计取3个奖项得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以最高奖项计分一次)。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奖项证 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3)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4)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
问题1:因合同类型及合同模板格式的不同,部分合同中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也被称为项目负责人。请问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设计负责人参与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桥类)设计项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能否满足?
答:详见本补疑1回复。
问题2:若提供的获奖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姓名,能否另附业主出具的材料来辅助证明?
答:详见本补疑1回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新桥智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号楼6楼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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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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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龙嘉路(新淮大道-虹桥路)等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一、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龙嘉路(新淮大道-虹桥路)等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新桥智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同意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立项的批复
四、合同估算价:1380.5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及专项债等多渠道融资
六、主要招标内容:项目区域位于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合淮合作区),拟建龙嘉路(新淮大道-虹桥路)、白塔路(白云路-文登路)、文登路(雄安路-机场北路)等3条道路工程,其中龙嘉路(新淮大道-虹桥路)、文登路(雄安路-机场北路)为主干路,红线宽40m,白塔路(白云路-文登路)为次干路,红线宽30m,道路总长约5.46公里,总投资约4.3亿元。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涉及道路、桥涵、交通、绿化、给排水、照明、电力、供水、燃气、中水、供热、弱电等专业管线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内容。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4-02-17
八、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51-63879739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