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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NYX2024053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
一、招标条件
本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688.06万元。,招标人为梓潼县聚邦
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包1劳
务服务采购; (002)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及材料采购
项目包2机械租赁服务采购; (003)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
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包3商混、沥青混凝土、预拌砂浆采购; (004)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
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包4绿化材料采购; (005)梓潼县文昌
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包5一般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包1劳
务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扣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包2机
械租赁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扣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 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包3商
混、沥青混凝土、预拌砂浆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扣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 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包4绿
化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扣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q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5 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包5一
般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扣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O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现场发售: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
不能转让),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
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提供的
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
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兴隆路11号11附18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兴隆路11号11附18号。
七、其他
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梓潼县聚邦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
购人)委托,拟对“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及材料采购项
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NYX20240531
二、招标项目: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简介:本次招标拟对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
及材料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共计5个包:
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包1劳务服务采
购;
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包2机械租赁服
务采购;
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包3商混、沥青混
凝土、预拌砂浆采购;
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包4绿化材料采
购;


梓潼县文昌镇东风村景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及材料采购项目包5一般材料采
购;
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扣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包2:/;包3:/;包4:/;包5: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
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
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
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
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
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上午09:00至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兴隆路11号11
附18号),招标文件现场发售: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
转让)。
2.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
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
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4日10:00(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兴隆路11号11附18号。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梓潼县聚邦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梓潼县文昌镇翠云街中段188号聚源首座15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兴隆路11号11附1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同级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梓潼县聚邦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梓潼县文昌镇翠云街中段188号聚源首座15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兴隆路11号11附18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七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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