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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液氧站液氧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液氧站液氧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RR-2024053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液氧站液氧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340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
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000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液氧站液氧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液氧站液氧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如投标人是生产厂家时,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
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包含液
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如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该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
输经营许可证》和委托运行协议等)、具有由具备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
一年有效的检验报告(符合国标GB/T3863-2008工业液氧的要求);
3、如投标人是代理商时,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
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如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
责运输,须提供该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委托运行协议等)、
以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移动式压力容器
充装许可证》(包含液氧),具有由具备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有效的
检验报告(符合国标GB/T3863-2008工业液氧的要求,代理商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检测报告和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4、财务状况:提供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审计报
告和企业财务报表均提供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
5、2023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提供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
明材料;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投标人成立
时间不足3年的,以成立时间为起始时间;
7、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类似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
章(要求体现:各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或出资金额);
8、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
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
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
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
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9、具有至少一个类似液氧供货业绩,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30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招标文件费800 元/本,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开标室
七、其他
1、本项目为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液氧站液氧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内容为
液氧,采购量暂估为 4000吨,氧气纯度要求≥99.5%,负责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估算额
为34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项目地点:生态城水处理中心。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付款方式:本项目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招标人按下列方式分期支
付货款:
(1)每月结束后,依据《液氧确认单》,中标人提供当期足额发票后,招标人向中标人
支付至双方确认的当期液氧采购费用。在中标人未提供相关资料前,招标人有权暂不向中标
人支付任何款项。
(2)合同期届满后,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结算审核,结算金额以审核结果为准;待合
同结算完成且财政拨款后招标人一次性支付至结算款。
(3)本合同涉及的每笔款项均在招标人收到所涉及款项的财政拨款之后,且中标人提
供符合要求的付款申请、发票,经招标人审核无误后付款。
(4)在付款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税率及种类的发票,合同结算时,将据实扣减由此引起的税
金差额。可能由此引起的招标人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并赔付,否则招
标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中标人对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
等负全部责任。如因中标人所开具的发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发票的时效
性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等,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并赔付 0
如本项目存在税收优惠政策,由招标人享有。
6、现场领取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如投标人是生产厂家时,须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
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包含液
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协议及该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有效的检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
章;
③如投标人是代理商时,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
托协议及该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包含液氧)
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有效的检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财务状况:提供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审计
报告和企业财务报表均提供2022 年度或2023 年度,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利润表);
⑤2023 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提供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
关证明材料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以成立时间为起始时间;
⑦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类似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
盖公章(要求体现:各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或出资金额);
⑧提交“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证明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⑨具有至少一个类似液氧供货业绩,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①
投标人若为法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受权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受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权人须为本单位职工,并
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打印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是指自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之日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算起,
往前推3个月,不间断)到: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汇处香年广场写字楼B座11
层领取招标文件;【网络领取:投标人需将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我单位邮
箱:ruirongbm@126.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书中标明受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邮箱。经招标负责人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单位联系人发送缴费信息,请投标人
务必保证联系人电话畅通,谢谢合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泰达公证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生态城静湖西路(南段)水处理中心院内2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瑞融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ruirongbm@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冰入n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乙(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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