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局关于阜阳市肿瘤医院(阜阳市颍东区人民医院)新区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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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安徽 | 城市 | 阜阳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阜阳市肿瘤医院(阜阳市颍东区人民医院)新区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阜阳市肿瘤医院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一、项目编号:YD2024FS0047
二、项目名称:阜阳市肿瘤医院(阜阳市颍东区人民医院)新区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恩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养生大道南侧、魏武大道东侧中药材物流配送中心6号楼113铺
被投诉人:阜阳市肿瘤医院(阜阳市颍东区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河滨东路146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阜阳市肿瘤医院(阜阳市颍东区人民医院)新区医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D2024FS0047)第8包”在质疑回复中对被投诉人的质疑回复不满,于2024年5月20日向本单位进行投诉。经本单位审查,投诉人的投诉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之规定。2024年5月22日决定予以受理。本单位在受理投诉后,依法调取政府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现查明情况如下:安徽恩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投诉的阜阳市肿瘤医院(阜阳市颍东区人民医院)新区医用设备采购项目中的设备参数均指向明康中锦ST-30K唯一设备不成立,分别满足质疑参数的无创呼吸机品牌均有三家以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局
2024年05月30日
二、项目名称:阜阳市肿瘤医院(阜阳市颍东区人民医院)新区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安徽恩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养生大道南侧、魏武大道东侧中药材物流配送中心6号楼113铺 |
2 | 阜阳市肿瘤医院(阜阳市颍东区人民医院) | 安徽省阜阳市河滨东路146号 |
投诉人:安徽恩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养生大道南侧、魏武大道东侧中药材物流配送中心6号楼113铺
被投诉人:阜阳市肿瘤医院(阜阳市颍东区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河滨东路146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阜阳市肿瘤医院(阜阳市颍东区人民医院)新区医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D2024FS0047)第8包”在质疑回复中对被投诉人的质疑回复不满,于2024年5月20日向本单位进行投诉。经本单位审查,投诉人的投诉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之规定。2024年5月22日决定予以受理。本单位在受理投诉后,依法调取政府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现查明情况如下:安徽恩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投诉的阜阳市肿瘤医院(阜阳市颍东区人民医院)新区医用设备采购项目中的设备参数均指向明康中锦ST-30K唯一设备不成立,分别满足质疑参数的无创呼吸机品牌均有三家以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局
2024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