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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边乡江边村委会独家小组村内道路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边乡江边村委会独家小组村内道路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云迅招字202403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边乡江边村委会独家小组村内道路修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990747万元,招标人为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江边乡江边村委会独家小组村内道路修缮工程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迅
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18-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
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边乡江边村委会独家小组村内道路修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边乡江边村委会独家小组村内道路修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国、地)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
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若未经
审计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磋商申请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2023年1月1日后成立)提
供情况说明);
(2)磋商申请人提供2023年0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
险费缴款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
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2023年1月1日后成立)提供情况说
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
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在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保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
(云财规【2022】1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
<2022>12号):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
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3%的价格折扣。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微型企业报
价给予3%的扣除(以上价格折扣有两种及以上情形不重复计算),扣除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
审价参与报价得分计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有效期内。
3.1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
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3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18-4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18-4
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江边乡江边村委会独家小组村内道路修缮工程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迅杰达工程项日管理
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18-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6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云迅招字2024038
2、项目名称:江边乡江边村委会独家小组村内道路修缮工程
3、建设地点:弥勒市江边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7元
6、最高限价(如有):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7元
7、建设内容及规模:
8、工期:30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国、地)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


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若未经
审计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磋商申请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2023年1月1日后成立)提
供情况说明);
(2)磋商申请人提供2023年0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
险费缴款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
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2023年1月1日后成立)提供情况说
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
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在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保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
(云财规【2022】1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
<2022>12号);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
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3%的价格折扣。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微型企业报
价给予3%的扣除(以上价格折扣有两种及以上情形不重复计算),扣除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
审价参与报价得分计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有效期内。
3.1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
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27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天8:30至11:30,14:0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18-4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
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云南
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18-4号)领取纸质谈判文件及相关资
料。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18-4号)。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6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18-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
地 址:弥勒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和谐家园18-4号商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
地 址:弥勒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和谐家园18-4号商铺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35073357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心沟冢擞〈盆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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