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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AHZFCGYS-2024-004#]玉山县固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顶层设计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饶购 2024F001132061
签订地点:江西省玉山县
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和数量为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分项 价格明细表)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柒拾壹万陆仟元整 ,即 RMB 1716000.00 。该合同总价是发生的所有含税 费用,其中增值税税率 6%,增值税税金 97132.00 元,不含税设计费为 1618868.00 元,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北环支行,银行帐号:11001028700053013021。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时间、方式及付款条件:
成交供应商提交设计文件初稿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30%,为 514800 元(大写:伍拾壹万肆仟捌佰元整);提交设计文件终稿后 5 个工作日 内,支付设计费 40%,为 686400 元(大写:陆拾捌万陆仟肆佰元整);完成所 有服务内容并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总额的 30%,为 514800 元(大写:伍拾壹万肆仟捌佰元整)。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服务时间:2 年,自 2024 年 5 月 12 日-2026 年 5 月 12 日 2.服务地点:全县范围。
七、售后服务
1.摸清固废产生利用处理底数。系统调研各产废单位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分析固体废弃物的种类、性质、规模、未来走势及无害化处理需求;掌握固体废 弃物贮存、运输、利用、处理、处置流程;摸清现有贮存设施和贮存情况、运输 企业及车辆情况、利废企业情况、现有利用和处理处置设施情况,编制固废治理 现状调研分析报告。
2.消除存量固体废弃物环境风险。全面排查玉山县固体废弃物(生活源固体 废弃物、建筑源固体废弃物、农业源固体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固 体废弃物)的存量情况和污染隐患,编制存量固体废弃物问题清单,制定存量固 体废弃物治理方案。
3.补齐固废无害化处理能力短板。以补齐给类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能力为 核心,编制各类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需求清单,确定各类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 理方案,制定全县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库。
4.提升固废循环利用技术水平。以减少固废最终填埋规模为目的,在确保无 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的前提下,综合分析各类固废综合协同循环利用可行性,提供全县固体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项目建议书。
5.强化固体废弃物全过程监管能力。分析固体废弃物非法转移倾倒存在的监 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厘清固体废弃物非法转移产业链条,打击固体废弃物非法转 移和倾倒行为,以非法接收处置固体废弃物的企业、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的区域
等为重点,建立防范固体废弃物非法转移倾倒长效机制,编制监管能力建设重点 工作清单。
6.协助主要产废企业和单位建立和规范固体废弃物综合管理台账,并按季度 提供全县固废综合管理台账。
7.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主要产废单位各类固废全过程管理进行动态评估,每季度提供各主要产废单位固废环境风险问题清单。
8.对玉山县五大类固体废弃物管理和治理情况进行总体评估,每季度提供固 废综合治理风险问题清单。
9.对玉山县《“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和《环境卫生专 项规划》以及其他县级固废重点建设项目的指标落地情况和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评 估,每季度提供指标落地评估报告和项目进展评估报告。
10.与县相关部门共同策划和管理符合政策,可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 发债的固废项目库。
八、验收要求
1.成交供应商验收前应对服务内容全面检查,应整理列出服务清单(服务清 单的内容应与响应文件中一致)交采购人,作为采购人验收的依据;
2.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清单依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上的要 求。涉及成交供应商向第三方采购商品类实物的,应按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 场验收,达到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采购人应组织专业人士在现场验收,验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 专业人士花费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场。采购人 根据其验收情况作出验收结果报告,成交供应商必须予以配合。如经采购人书面 通知成交供应商到场成交供应商仍不到场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认可采购人的验收 结果报告;
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 要求采取更换或退货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 料、数据以及项目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 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定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须把采购 人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以及项目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资料、数据完整提交给 采购人,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
本项目由采购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验收,中标人要保证项目通过省级 验收评估合格。
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 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按照第八条第 2 款的约定承担相 应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 2% 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 金,逾期 3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 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 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4.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 期 90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如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对方经济损失产生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需赔偿对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争议所发生 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费、鉴定费、公告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十、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 决争议,则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乙方(公章):中城院(北京)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36 号楼 9 层 1 单元 901、10 层 1 单元 1001
联系人: 联系人:邢介明
电话: 电话:010-57365933
传真: 传真:/
日期: 2024 年 05 月 28 日 日期: 2024 年 0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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