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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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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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项目名称 | 白河县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92935469956va | ||||||||||||
标段名称 | 白河县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E61092935469956vanew001 | ||||||||||||
合同甲方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 合同乙方 | 陕西旗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合同名称 | 白河县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4年5月13日 | ||||||||||||
合同价款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9元 | 合同期限 | 1 | ||||||||||||
其他信息 |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10929748624243M 承包人(全称):陕西旗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600MA6YME3X6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就白河县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建设工程)等相关施工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白河县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白河县构朳镇、卡子镇、宋家镇、茅坪镇、双丰镇、西营镇、麻虎镇、冷水镇。 工程规模:对白河县11处镇级水源地设置保护区标志,包括交通警示牌、宣传牌、标识牌等:在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网(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图纸为准)。 工程立项文号:白发改环资[2024]4号。 资金来源:中央生态环境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白河县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最高限价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180天,自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算。 计划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时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肆佰贰拾叁万叁仟肆佰零玖元壹角玖分(人民币)。 (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9元,该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材料购置费、项目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税金等费用在内。发包人、承包人将 根据白河县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中承包人的实际施工工程量并结合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确定最终结算总价款。 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报价书。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件 6、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 7、图纸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确认后,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合同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5月13日 合同订立地点:安康市白河县 本合同双方约定: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137号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居尚社区11号商铺1108室 邮政编码:725800 邮政编码:7250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915-3287358 传真: 传真:0915-3287358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白河县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支行 账号:26713101040007373 账号:961009010024888908 |
相关附件: |
施工合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