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预审项目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龙湾二期2#围区B-16地块集中连片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单宗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表编制工作技术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龙湾二期2#围区B-16地块集中连片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单宗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表编制工作技术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我单位拟开展“集中连片论证、分期分块出让”用海审批试点工作,现进行招标工作,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二十条的通知》、《关于做好“集中连片论证分期分块出让”用海审批试点扩面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龙湾区拟对龙湾二期2#围区B-16地块开展“集中连片论证、分期分块出让”用海审批试点工作,明确产业方向、用海类型、实施期限、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编制该地块集中连片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单宗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表等工作。
提供成果:编制集中连片海域使用论证(含出让首宗)报告及集中连片论证范围内后续单宗用海项目宗海图、海籍调查表、海域使用论证表等。
二、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截止;
2.报名方式:只接受邮件报名,报名邮箱230265294@qq.com;
3.申请人请将报名表和相关资质文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
4.报名单位须保证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我单位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方能成为合格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我单位不做未通过解释。
五、联系方式
单    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2060号
联系人:李佳琦
联系方式:057785851706
附件: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龙湾二期2#围区B-16地块集中连片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单宗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表编制工作技术服务报名表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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