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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光荣院和军休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合同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3-210800-00092-002-01
二、合同名称: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光荣院和军休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3-210800-00092
四、项目名称: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光荣院和军休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营口信帮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  址:通惠路10丁甲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光荣院和军休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招聘所需岗位人员,并负责与所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2)由供应商负责所招人员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工作。
(3)由供应商负责所招人员的工资发放、保险办理,人事代理、财务报表,节假日福利待遇。
(4)供应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具体要求,对所派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用人岗位。对不符合工作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采购人可随时提出更换。
(5)供应商应保证所派人员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爱护财物,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6)供应商应积极主动处理、平息矛盾及纠纷,工作人员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等涉及责任和事故赔偿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工作时间内),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7)由供应商负责处理所招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8)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不参与中标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一切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由中标方承担,如有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99,724.84元
合同金额:599,724.84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04-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5-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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