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区土城乡席家埫村卫生室新建工程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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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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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各投标人:
根据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1、将本招标文件P40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3.3条:投标报价详细评审中的第3项确定投标报价得分中方法二(计算合理下限价)进行删除。
2、招标文件P40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3.3条投标报价详细评审中的第3项确定投标报价得分方法采取办法一。(不计算下限价):
(1)确定评标基准价(C)
评标基准价 C=[ B1×H%+A×(1-H%)]×(1-L%)
其中:H为上限价所占权重,取值范围为 50-70(取整数值)。
L 为投标报价竞争下浮率,取值范围为 5-40(取整数值)。
(2)确定投标报价得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2.4(3)款)
3、招标文件P40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3.3条投标报价详细评审中第1项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通过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报价高于上限价(B1)的,按废标处理,低于或等于上限价
(B1)的为有效投标报价。
其中:B1=(D-D1-D2)×(1-J%)+D1+ D2
J 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0~10(取整数值)。
4、本项目其他条款均不变。
5、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席家埫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3月30日
根据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1、将本招标文件P40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3.3条:投标报价详细评审中的第3项确定投标报价得分中方法二(计算合理下限价)进行删除。
2、招标文件P40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3.3条投标报价详细评审中的第3项确定投标报价得分方法采取办法一。(不计算下限价):
(1)确定评标基准价(C)
评标基准价 C=[ B1×H%+A×(1-H%)]×(1-L%)
其中:H为上限价所占权重,取值范围为 50-70(取整数值)。
L 为投标报价竞争下浮率,取值范围为 5-40(取整数值)。
(2)确定投标报价得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2.4(3)款)
3、招标文件P40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3.3条投标报价详细评审中第1项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通过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报价高于上限价(B1)的,按废标处理,低于或等于上限价
(B1)的为有效投标报价。
其中:B1=(D-D1-D2)×(1-J%)+D1+ D2
J 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0~10(取整数值)。
4、本项目其他条款均不变。
5、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席家埫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