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企业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企业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资质证书 |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设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特别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为申请人企业的正式员工 | 与申请人的有效劳动合同 |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及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提供资料:①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证明。 |
业绩证明材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指本项目要求的施工单位的资质)的。 | 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陆“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指本项目要求的施工单位的资质)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诚信承诺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并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方案设计文件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方案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12分 |
2.2.1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方案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5名 |
2.2.2 | 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R带入□不带入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方案设计文件 (20分,暗标) | 设计说明(5分) | (1)设计说明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编制设计方案,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满分2分) 优秀:1.6分(含)-2.0分(含);良好:0.8分(不含)-1.6分(不含);一般:0.4分(不含)-0.8(含)分,没有或缺少重点的本项不得分。 (2)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满分2分) 优秀:1.6分(含)-2.0分(含);良好:0.8分(不含)-1.6分(不含);一般:0.4分(不含)-0.8(含)分,没有或缺少重点的本项不得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满分1分) 优秀:0.7分(含)-1.0分(含);良好:0.4分(不含)-0.7分(不含);一般:0.1分(不含)-0.4(含)分,没有或缺少重点的本项不得分。 |
设计文件(10分) |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6分) 优秀:4.5分(含)-6.0分(含);良好:3.0分(不含)4.5分(不含);一般:1.5分(不含)-3.0(含)分,没有或缺少重点的本项不得分。 (2)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比。(满分2分) 优秀:1.6分(含)-2.0分(含);良好:0.8分(不含)-1.6分(不含);一般:0.4分(不含)-0.8(含)分,没有或缺少重点的本项不得分。 (3)与建筑的协调性。(满分2分) 优秀:1.6分(含)-2.0分(含);良好:0.8分(不含)-1.6分(不含);一般:0.4分(不含)-0.8(含)分,没有或缺少重点的本项不得分。 |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比。(满分2分) 优秀:1.6分(含)-2.0分(含);良好:0.8分(不含)-1.6分(不含);一般:0.4分(不含)-0.8(含)分,没有或缺少重点的本项不得分。 |
绿色设计(1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能体现最新健康及环保设计理念。(满分1分) 优秀:0.7分(含)-1.0分(含);良好:0.4分(不含)-0.7分(不含);一般:0.1分(不含)-0.4(含)分,没有或缺少重点的本项不得分。 |
设计深度(2分) | (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 优秀:0.7分(含)-1.0分(含);良好:0.4分(不含)-0.7分(不含);一般:0.1分(不含)-0.4(含)分,没有或缺少重点的本项不得分。 (2)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1分) 优秀:0.7分(含)-1.0分(含);良好:0.4分(不含)-0.7分(不含);一般:0.1分(不含)-0.4(含)分,没有或缺少重点的本项不得分。 |
注:各投标人方案设计文件最终得分为汇总各技术标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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