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集团混改上市资产评估服务(自主)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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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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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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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集团混改上市资产评估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号:WGSS-SJJT-Z-2024028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5-22
六.更正公告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技术资信分的评定第五项业绩” | 投标供应商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国有企业混改资产评估或A股IPO资产评估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12分。(须提供合同复制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投标供应商完成过国有企业混改资产评估(服务对象混改方案获批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或完成过企业A股上市资产评估(服务对象在A股IPO获批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12分。 注:(1)国有企业混改资产评估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①合同复制件;②服务对象混改方案获批文件复制件; (2)企业A股上市资产评估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①合同复制件;②服务对象招股说明书首页和签字页复制件;③服务对象完成IPO证明材料(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证明文件)。 (3)所有文件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缺一不可,未盖章或缺少证明材料不得分。 |
2 | 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附件“附件六2021年1月1日至今项目业绩” | 2. 有效业绩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计入评分计算: 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复制件作为证明材料; 有效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2. 有效业绩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计入评分计算: (1)国有企业混改资产评估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①合同复制件;②服务对象混改方案获批文件复制件; (2)企业A股上市资产评估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①合同复制件;②服务对象招股说明书首页和签字页复制件;③服务对象完成IPO证明材料(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证明文件)。 |
3 |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12日下午14:30 | 2024年6月17日下午14:30 |
七.其他事项:采购文件其他部分涉及更改内容,以该公告为准,其他不变,特此通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监督部门: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 话:0577-88800516
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9日
附件信息:
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集团混改上市资产评估服务(自主)的更正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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