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及相关服务(第二次)采购结果公示(2024-JKBSAP-W1001)(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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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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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副食品采购及相关服务(第二次)结果公示
(2024-JKBSAP-W1001)
本招标项目“副食品采购及相关服务(第二次)”于2024年5月24日上午9:00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及相关服务(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BSAP-W1001(代理编号:24-70CAJ4570-01)
三、评标结果及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下浮率(%):26.5%;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雨润菜篮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下浮率(%):27.7%;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省苏食肉品有限公司,统一下浮率(%):19%;
第四中标候选人:南京万家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下浮率(%):24.5%;
第五中标候选人:南京菜帮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下浮率(%):27.88%;
第六中标候选人:上海和乐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统一下浮率(%):20.5%;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苏雨润菜篮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四、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监督办公室
办公电话: 021-81890633
移动电话: 13764994444
(2024-JKBSAP-W1001)
本招标项目“副食品采购及相关服务(第二次)”于2024年5月24日上午9:00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及相关服务(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BSAP-W1001(代理编号:24-70CAJ4570-01)
三、评标结果及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下浮率(%):26.5%;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雨润菜篮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下浮率(%):27.7%;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省苏食肉品有限公司,统一下浮率(%):19%;
第四中标候选人:南京万家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下浮率(%):24.5%;
第五中标候选人:南京菜帮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下浮率(%):27.88%;
第六中标候选人:上海和乐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统一下浮率(%):20.5%;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苏雨润菜篮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四、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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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监督办公室
办公电话: 021-81890633
移动电话: 1376499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