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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沙洲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第六批辅机设备(第一批次)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JSTCC2400312539)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日期:2024.5.28
招标编号:JSTCC2400312539
一、招标条件
 江苏国信沙洲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第六批辅机设备(第一批次)及相关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沙洲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主蒸汽疏水管道管材及管件(JSTCC2400312539-1)
 标段2:锅炉烟风道支吊架(重新招标)(JSTCC2400312539-2)
 标段3:空气压缩机设备(JSTCC2400312539-3)
 标段4:履带式推煤机(JSTCC2400312539-4)
 标段5:微雾抑尘综合处理系统(JSTCC2400312539-5)
 标段6:进口截止阀及气动疏水阀(JSTCC2400312539-6)
 标段7:进口自动疏水器(JSTCC2400312539-7)
 标段8:事故总信号装置、电能计量系统(JSTCC2400312539-8)
 标段9:发电机变压器组(含高厂变)微机保护、启备变微机保护、T区保护设备及电力自动化相关设备(JSTCC2400312539-9)
 标段10:保护辅助设备(JSTCC2400312539-10)
 标段11:10kV动力电缆(JSTCC2400312539-11)
 标段12:全厂部分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重新招标)(JSTCC2400312539-12)
 标段13:全自动水分析实验室(JSTCC2400312539-13)
 标段14: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JSTCC2400312539-1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主蒸汽疏水管道管材及管件(JSTCC2400312539-1)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4台套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四(六)大管道管材成套供货和投运的业绩,且至少具有国内1台套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六大管道中P92管材成套供货和投运的业绩,不包含锅炉厂范围内供货业绩。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其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甲方盖章),原件备查。
标段2:锅炉烟风道支吊架(重新招标)(JSTCC2400312539-2)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产品(支吊架)应具有至少在5个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国内新建燃煤发电项目中投运的业绩(每个项目的合同额大于人民币100万元)。投标人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能体现合同金额的页面、验收及其对应的证明材料(甲方盖章),原件备查。
标段3:空气压缩机设备(JSTCC2400312539-3)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螺杆空压机或离心空压机)应具有至少在国内2个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项目中投运的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其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甲方盖章),原件备查。
2.2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获得所投标品牌的空压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提供唯一代理授权书)。投标人所投标的螺杆式空压机和离心式空压机应使用与制造商注册名称一致的品牌。同一品牌制造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标段4:履带式推煤机(JSTCC2400312539-4)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9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电厂或港口、矿山、码头所销售的与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相似的履带式推煤机的业绩应不少于20台套,提供业绩列出清单,并注明已投用业绩、合同业绩及相关的交货日期及投运时间等。并附上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其对应的证明材料(甲方盖章),原件备查。
2.2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制造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标段5:微雾抑尘综合处理系统(JSTCC2400312539-5)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9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接微雾抑尘系统的产品设计、供货、安装施工能力。微雾抑尘系统需在投标产品的制造地生产,不接受OEM、授权、联营等地生产的产品。提供的产品应具有设计和制造过同级别、同类型设备的业绩,并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具有至少4项国内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微雾抑尘系统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且有电厂证明文件能证明安全可靠。投标人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其对应的证明材料(甲方盖章),原件备查。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2.2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6:进口截止阀及气动疏水阀(JSTCC2400312539-6)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进口截止阀)须具有不少于6台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新建(或扩建)项目投运业绩,且满足上述业绩条件的每份合同截止阀数量不少于40只(必须包含有主蒸汽管道疏水截止阀)。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其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甲方盖章),原件备查。
  2.2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制造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标段7:进口自动疏水器(JSTCC2400312539-7)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进口疏水器)须具有不少于在3个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新建(扩建)燃煤发电项目中的投运业绩,满足上述业绩条件的每份合同疏水器数量不少于20只,且结构为自由浮球式。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其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甲方盖章),原件备查。
  2.2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制造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标段8:事故总信号装置、电能计量系统(JSTCC2400312539-8)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应至少具有华东电网3个单台机组容量600MW及以上发电厂的事故总独立子站系统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原件备查。
2.2 投标人所提供的事故总采集装置需通过2018年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四统一、四规范”集中检测,并提供相应产品检测合格公告。
  2.3 投标人具备协调设备接入华东网调、江苏省调等电力调度系统的联调工作和完成系统自动化设备接入电力调度端等工作的经历。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检测合格证明,产品应满足华东网调和江苏省调的入网技术要求。
标段9:发电机变压器组(含高厂变)微机保护、启备变微机保护、T区保护设备及电力自动化相关设备(JSTCC2400312539-9)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9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本标段发变组、启备变、T区保护装置按双重化配置,且须选用不同厂家的产品。投标人必须为其中一套(即A、C套发变组、启备变、T区保护装置)的制造商,并且投标人须提供另外一套(即B套发变组、启备变、T区保护装置)的制造商授权证明。
  2.2 以下业绩条件须同时满足,均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及其投运证明材料(业主单位盖章),原件备查):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A、B套发变组保护产品品牌必须分别具有4份应用于国内1000MW(单台机组容量)及以上等级机组发电厂的发变组保护的投运业绩(以合同份数为准);且运行状况良好,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安全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
标段10:保护辅助设备(JSTCC2400312539-10)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9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本项目保护设备识别码智能移动运维管理系统在国内应至少具有3家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的供货业绩;所投本项目500kV变电站故障录波器、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故障录波器产品在国内至少具有5家的供货业绩;所投本项目保护故障信息子站在国内至少具有5家500kV变电站的供货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其对应的证明材料(甲方盖章),原件备查),且运行状况良好,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安全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并提供业主使用反馈意见(业主单位盖章)。
  2.2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制造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标段11:10kV动力电缆(JSTCC2400312539-11)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9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2个要求须同时满足):
(1)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4个国内电力行业配套的6kV~10kV电压等级电缆的生产、供货业绩,单份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 万元(同一项目分批次招标的,合同额可以叠加)。
(2)投标人需具备2个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运的单机容量60万千瓦及以上国内新建火电机组的6kV~10kV电压等级电缆生产、供货业绩(不同项目),且单份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同一项目分批次招标的,合同额可以叠加),该业绩需提供电厂的投运证明,无投运证明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其对应的证明材料(甲方盖章),原件备查。
  2.2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2:全厂部分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重新招标)(JSTCC2400312539-12)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过制造商专项授权的指定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投标品牌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专项授权委托书格式不作要求。
(2)投标品牌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明细表(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投标品牌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电梯或者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或乘客电梯B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4)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除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电梯或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或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还应提供其代理本项目所投品牌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电梯或者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或乘客电梯B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以及其代理本项目所投品牌制造商出具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承担过已完工的含2吨及以上垂直电梯且安装电梯数量不低于10台的合同业绩 5份(不包含住宅项目);(备注:投标人若是制造商应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业绩;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须提供其代理本项目所投品牌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其对应的证明材料(甲方盖章),原件备查。
  2.3 代理商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制造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标段13:全自动水分析实验室(JSTCC2400312539-13)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投产的5个全自动水分析实验室自动化项目设计及供货的业绩。
  2.2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供货范围清单;需提供成功运行的业绩清单表,注明用项目信息、供货规模、供货时间、联系人及电话等;投标人业绩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应包括项目名称、主要设备规模、工程完成时间、用户使用证明,缺少任意一项将被视作无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应与提供的合同对应(用户与合同签订单位需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2.3 提供能证明投标人或供货厂(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提供能证明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资料。
标段14: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JSTCC2400312539-14)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的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成套供货投运业绩(每个合同供货范围包含水分析和油分析的成套仪器),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供货范围清单;需提供成功运行的业绩清单表,注明用户名称、联系人、工程规模等;投标人业绩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应包括项目名称、机组容量、主要设备规模、工程完成时间、用户使用证明,缺少任意一项将被视作无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应与提供的合同对应(用户与合同签订单位需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4年5月28日上午8:30时至2024年6月4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
1)在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本项目联系人。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该联系人。由于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注册成功后登录www.jstcc.cn平台,点击屏幕左侧“项目管理/搜索项目”,在搜索框中输入该项目招标编号,点击关注,待平台确认(制作文字可编辑版的企业简介,含企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资质、发展历程、类似项目业绩,在“上传材料”处上传)。
3)待平台审核通过后,点击屏幕左侧“项目管理/我的项目”,选择相对应的项目,通过线上扫码方式支付平台服务费用(售后不退)。
4)支付完成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电子发票。
5)特别注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获取招标文件事宜,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D座)16楼1603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MAIL:zhaoc03@jstcc.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下午2:00时
递交方式: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6月18日下午2:00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地点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8日下午2:00时
开标地点:地点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参与标段1~标段10、标段12~标段14的投标人需要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人民币/标段;参与标段11的投标人需要支付平台服务费800元人民币/标段。
2、此公告仅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上发布,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3、本项目受理异议联系人:季伟光,联系电话:025-8663101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国信沙洲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毛润东
联系电话:18652566976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国信沙洲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张家港沙洲电厂西南侧扩建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3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25-82281977、83301174
电子邮件:zhaoc03@jstc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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