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供热温暖工程改造项目监理第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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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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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供热温暖工程改造项目监理第四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瑞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供热温暖工程改造项目 临FJ2024-006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供热温暖工程改造项目监理第四标段 临FJ2024-006-01-15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31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巴彦淖尔市开标室2号 |
公示期 | 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07日止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宏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27560.0000 |
工期(交货期) | 9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冯爱苹 / 00510659 |
企业业绩 | "内蒙古大学后勤修缮项目监理服务 杭锦后旗2021年非成套住房改建项目施工监理 赛罕区大学西路街道办事处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第一标段工程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2021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准格尔旗2022年老旧小区(景泰华府)节能改造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曹日红201102093刘海忠201102357闫莉201202006许建国2006067491李欣201101437邢伟201202009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科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24160.0000 |
工期(交货期) | 9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田栋 / 杨卫东陕1542020202100585 |
企业业绩 | "1、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监理第二标段 2、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监理第五标段 3、乌拉特中旗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4、乌海市第十九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主建及配套施工监理项目 5、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十一中学监理项目 6、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十六幼儿园监理项目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杨卫东00242533 刘阳00475515李秀琴201201408王建东00619529胡敬贵:内蒙古建监2010103545陈俊玲:内蒙古建监2002020721刘文:内工建协20210058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久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27000.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9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高磊 / 15005594 |
企业业绩 | "乌梁素海湖区湿地治理及湖区水道疏浚工程附属设施(监测中心) 五原县人防应急疏散综合训练基地项目工程监理 临河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项目(一期)监理 内蒙古金奥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 4 万吨冶金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冯锁龙201201092宋乐201200981樊飞龙201201699辛锁锁201100881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内蒙古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王和平和燕金柱的退休证明,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其他要求条款 中晋福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其他要求条款" |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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