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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及药学院等实验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及药学院等实验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第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HZ00919
二、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及药学院等实验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合肥悦迦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380号领势华府4幢,5幢,S1幢4_613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贰拾贰万肆仟伍佰贰拾元整(大写)(22245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LED高清显示屏
newline
TT-NE98GAS
3台
42000元
▲智慧屏OPS终端机
newline
WB5C22HG
3台
4900元
▲红外光谱仪(傅立叶红外光谱仪)(含软件、终端、打印机)
北分瑞利
WQF-530A
1台
150000元
▲原子吸收光谱仪
皖仪
AA2300
2台
220000元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葛德利,朱小茜,赵钢,李华,童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及药学院等实验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6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及药学院等实验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HZ00919
二、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及药学院等实验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瑞臣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69号印象西湖花园2-212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贰拾叁万捌仟伍佰元整(大写)(2238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教师端科研级数码显微镜
耐可视
NE700
2台
23750元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钢,朱小茜,葛德利,李华,张媛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及药学院等实验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6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及药学院等实验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HZ00919
二、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及药学院等实验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江苏库利南实验室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滨江大道396号1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佰柒拾万伍仟零贰拾元整(大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央台
库利南
L*1500*850mm、CUL-ZYT
134.5延米
3360元
▲仪器台
库利南
L*900*850mm、CUL-YQT
72延米
2310元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葛德利,李华,赵钢,朱小茜,张媛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及药学院等实验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6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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