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档案馆嫩江市档案馆馆藏传统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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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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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1603030020241711687
项目名称: 嫩江市档案馆馆藏传统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第2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最高限价(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采购成本价(元): 299450.0000
需求详情:
一、本项目是对嫩江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含民国时期等老旧档案)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包括档案上下架运送、临时库房管理、前处理(拆卷、整理、编号、平整、破损档案登记)、文件级目录的录入、文件级目录打印、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单\双层PDF转换、索引挂接、数据备份、纸质案卷修补还原装订、装具更换等一系列工作内容。以实现图像文件与文件级目录一一对应,并能够保障在嫩江市档案馆后期研发系统准确挂接,可以快速无误检索。完成嫩江市档案馆馆藏档案60万页。
二、严格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2020)、《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DA/T 20.1-1999《民国档案目录中心数据采集标准民国档案著录细则》、嫩江市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制度》、《档案数字化工作管理制度》、《档案整理工作制度》等标准规范,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
三、验收方法:嫩江市档案馆对成交供应商档案数字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成交供应商按批次上报自检合格数据。对能够使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馆方通过质检软件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方式进行100%检验,检验合格率应为100%。对于无法使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如档案原件装订还原质量、目录录入质量、扫描图像质量、数据挂接质量等采用抽检的方式进行人工检验,抽检比率不得低于5%,合格率应为95%以上。
验收标准:以抽检部分档案对应的数量(卷、件、页)为基数,各项抽检合格标准如下:(1)档案原件装订还原:保证档案原件装订规范,无前后颠倒、页码缺失等现象,差错率≤1%。(2)目录质量:录入项录入完整、准确,目录顺序与档案实体、纸质目录顺序一致、数量相符,确保目录数据不影响图像挂接。(3)扫描图像质量:漏扫率≤1‰,图像倾斜度<3度,扫描顺序错误率≤1‰,图像命名正确率100%。(4)数据挂接质量:挂接正确率100%。
服务周期: 12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北环路1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4-06-04 18:10
报名结束时间:2024-06-07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嫩江市档案馆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18******160
联系座机: 0456-7502318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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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HLJGCYC1603030020241711687
项目名称: 嫩江市档案馆馆藏传统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第2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最高限价(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采购成本价(元): 299450.0000
需求详情:
一、本项目是对嫩江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含民国时期等老旧档案)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包括档案上下架运送、临时库房管理、前处理(拆卷、整理、编号、平整、破损档案登记)、文件级目录的录入、文件级目录打印、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单\双层PDF转换、索引挂接、数据备份、纸质案卷修补还原装订、装具更换等一系列工作内容。以实现图像文件与文件级目录一一对应,并能够保障在嫩江市档案馆后期研发系统准确挂接,可以快速无误检索。完成嫩江市档案馆馆藏档案60万页。
二、严格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2020)、《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DA/T 20.1-1999《民国档案目录中心数据采集标准民国档案著录细则》、嫩江市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制度》、《档案数字化工作管理制度》、《档案整理工作制度》等标准规范,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
三、验收方法:嫩江市档案馆对成交供应商档案数字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成交供应商按批次上报自检合格数据。对能够使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馆方通过质检软件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方式进行100%检验,检验合格率应为100%。对于无法使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如档案原件装订还原质量、目录录入质量、扫描图像质量、数据挂接质量等采用抽检的方式进行人工检验,抽检比率不得低于5%,合格率应为95%以上。
验收标准:以抽检部分档案对应的数量(卷、件、页)为基数,各项抽检合格标准如下:(1)档案原件装订还原:保证档案原件装订规范,无前后颠倒、页码缺失等现象,差错率≤1%。(2)目录质量:录入项录入完整、准确,目录顺序与档案实体、纸质目录顺序一致、数量相符,确保目录数据不影响图像挂接。(3)扫描图像质量:漏扫率≤1‰,图像倾斜度<3度,扫描顺序错误率≤1‰,图像命名正确率100%。(4)数据挂接质量:挂接正确率100%。
服务周期: 12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北环路1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4-06-04 18:10
报名结束时间:2024-06-07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嫩江市档案馆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18******160
联系座机: 0456-7502318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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