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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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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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偃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公开-2023-53 | |||||||||||
2、项目名称:偃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540,000.00元 | |||||||||||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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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偃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公共区域、地下停车场的卫生清扫保洁服务和公共秩序维护、首阳大厦周边绿地、林地的养护管理等。偃师区首阳大厦主楼、附属楼,位于偃师区首阳新区,大楼建筑面积75609.28平方米,前后广场服务范围:西至经一路、南至中州路、东至经二路、北至永宁路区域(约30000平方米)、首阳大厦南北广场及东西停车场绿化苗木面积约59450㎡。 5.2包(标段)划分:1个包(标段);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5.4项服务周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10月07日 至 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响应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3、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偃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地址:偃师区首阳大厦6楼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4室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