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残疾人联合会五通桥区2024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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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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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N5111122024000033
二、项目名称:五通桥区2024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涛(采购人代表)、吴广林、宋光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133号区政府内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工商银行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6月04日
二、项目名称:五通桥区2024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 | 三苏路1431号2楼、1431号3楼、1435号、1437号、1439号 | 443,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18049900 | 其他保险服务 | 五通桥区2024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 五通桥区2024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 一、采购标的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保险金额及保费: 1.责任限额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但应满足以下基准标准要求: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元) 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额(元)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元) 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额(元/天) 50000 50000 6000 50 2.每人每年保险费定额50元。拟参保人数为8860人(据实结算),保险期限为365天。本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各供应商应综合考虑项目履约期间的各项潜在因素,其费用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采购,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3.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就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额、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额,在满足上述基准标准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能力,分别一次性响应填制对应的保险金额。如若成交,则按其响应填制的保险金额签定合同。 (二)保险责任及赔偿标准: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即意外伤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乘坐公交车或其它交通工具,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磕碰、摔伤、高空坠物,煤气中毒、溺水、动物伤人、烧烫伤等意外人身伤害。被保险人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可得到相应保险保障,实际理赔时,扣除相关免赔额,其中意外伤害医疗每人每次事故免赔100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每人每次事故免赔3天。 1.意外伤害身故: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扣除本保险年度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意外伤害伤残: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后治疗仍未结束的,因该意外伤害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保险人按《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见下表)。伤残保险金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但无限定赔付次数。 十级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给付表) 项目序号 伤害程度 赔付处理 1 一级 100% 2 二级 90% 3 三级 80% 4 四级 70% 5 五级 60% 6 六级 50% 7 七级 40% 8 八级 30% 9 九级 20% 10 十级 10% 3.意外伤害医疗: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实际发生并支出的费用,保险人在扣除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部分(不含重点救助对象的政府救助部分)以及免赔部分后,对其他部分给付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4.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扣除免赔日后的每次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日数以180日为限。 (三)免责内容: 被保险人在参保前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均不属于保险责任。 | 2024年 | 详见评审因素相应情况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涛(采购人代表)、吴广林、宋光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133号区政府内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工商银行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