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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服务短信业务(包二)评审结果公示(更正)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服务短信业务(包二)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编号:ZJ-SN2024-DL104-1)于2024年05月29日在四川遂宁完成了评审相关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本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一、 评审结果
排序
中选候选人名称
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
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根据采购文件授标原则的规定:本项目与采购编号ZJ-SN2024-DL103-1为同期服务项目,为保证服务质量,同一个应答人在ZJ-SN2024-DL103-1、ZJ-SN2024-DL104-1两个包中限授一个包,若应答人两个包均综合排名为第一名时,采购人优先授予其金额较大的包。金额较小的包则推荐该标包综合排名第二的应答人为中选候选人,按上述规则以此类推确定最终中选人。由此,本项目中选候选人推荐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公示期::2024年6月12日到2024年6月14日
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通用招标网
公示期间,各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 评审情况简述
1、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竞谈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竞谈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技术商务价格进行评审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2、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评审等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56#,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3348932781, 杨华 15301010537,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 sc.pd2@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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