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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财政局关于对黄梅县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名称:黄梅县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中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梅县黄梅镇沙岭西路220号
当事人2:湖北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梅县黄梅镇凤凰路128号
三、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和黄梅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黄梅县财政局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对湖北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中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黄梅县垅坪水库管理处办公用房大修及装饰工程”中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设置特定金额合同业绩,将资信机构颁发的3A资信证书作为评分条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变相对新成立公司设置阻碍。评审标准中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
(二)“黄梅县宋车线(X258)花园山小桥改建工程”采购文件评审标准商务部分信誉评分标准设置了“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为评审因素,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评审标准中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等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责令你司限期改正,并对你司给予警告。
五、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公司行为将纳入我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日常信用评价管理并予以信用记录,请上述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问题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到黄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黄梅县财政局
202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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