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其它项目 > 英吉沙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英吉沙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XJTD-YJS-CS-2024-01
二、项目名称:英吉沙县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威尔易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西区)百草路366号    邮编:610000                
授权代理人:杨俊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成都高新区(西区)百草路366号   邮编:610000 被投诉人:新疆坦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市蓝鲸湾大厦1幢4层1-0405号
邮编:844000
联系人:付芳    联系电话:15292924235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成都威尔易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就英吉沙县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向该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坦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新疆坦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7日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答复,因对代理机构书面答复不满意,投诉人成都威尔易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机关进行书面投诉,我机关在认真审阅投诉文件后于2024年4月23日受理该投诉。
五、投诉事项及核实情况
投诉事项一:采购代理机构在处理质疑过程中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查,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第94号令)第十一条“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人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在政府采购法定质疑期内属于合法质疑,该投诉事项1成立。2、采购代理机构因“质疑资料不全,质疑函中未提供授权委托书”而“不予受理”:我机构认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明确了对于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接收且必须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八条和第十二条应当理解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函上的签字、盖章等形式要件进行补正,补正齐全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质疑仍属于依法提出的质疑;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无权要求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函中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等实质内容进行补正,更不能因质疑供应商不补正而拒绝接受质疑供应商在法定期限提出的质疑函。因此针对此项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且应当要求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对质疑函附带的形式要件(授权委托书)进行补正,而不能因“质疑资料不全,质疑函中未提供授权委托书”而不予受理,该投诉事项2成立。因此投诉事项一成立。
投诉事项二:本项目招标文件“计划对365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适老化改造,本次根据文件精神要求,配置改造服务户均≤3500元。因每户改造需求不同,所以本项目采购产品无固定采购数量,均按单件(个)计入。本项目分项报价表填写货物单价均与本项目响应总报价无关,本项目分项报价表填写货物单价仅供后期项目审计结算为参考。实际供货过程中,根据实际评估后,严格控制在采购预算内,项目实施后审计时根据实际情况采购每种产品的数量进行结算。以上清单中内容需全部在分项报价中进行报价。”和本项目评分标准,以上内容极其不合理不合法。
经审查,采购招标文件应当明确采购项目价格构成及供应商报价规则,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和竞争情况,设置项目包干价或项目单价,也可以直接确定采购价格即总价。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本项目属于“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使用“以单方案报价、多方案报价以及性价比要求等因素选择评审方法,并根据实现项目目标的要求,采取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等单一或者组合定价方式”,结合本次采购项目具体实际,应当采用单价固定或固定总价进行价格评比打分。因每户需求不同,即数量无法确定,无法以每户单价进行报价,建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进行采购,且采购总价应当为合同价,投诉事项二不成立。
投诉事项三:招标文件中要求必须在本地具有生产能力才能得分存在区域限制行为,还存在指定生产制造商的情形,属于典型的歧视性、排他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第三条中“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有关规定,投诉事项三成立。
投诉事项四:1、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参数内容和商务内容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形,招标文件中“投标(响应)单位需自行承担3年的通话和流量费用,同时需提供与县级以上(包含县级)的通信公司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合作协议和合同”的要求存在涉嫌故意抬高投标条件,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2、本项目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中“141.LED显示屏”参数要求中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CCC、CE、FCC、ROSH、WEEE认证证书,其中CE、FCC、ROSH、WEEE认证证书都属于国外机构认证。3、本项目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中,“142电视机”应属于强制节能产品,但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此强制节能产品未明确。4、本项目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中“防走失智能定位手表4G全网通”*2个产品单项名称相同,是否重复采购。5、本项目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支付30%货款,其余的按项目进度支付(具体以签订合同时为准),没有明确具体付款时间、也没有明确后续款项如何付款,因此该设置极其不合理、不合法。
经审查,1、“投标(响应)单位需自行承担3年的通话和流量费用,同时需提供与县级以上(包含县级)的通信公司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合作协议和合同”将供应商签订特定合同作为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的有关规定,该投诉事项1成立。2、本项目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中“141.LED显示屏”参数要求中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CCC、CE、FCC、ROSH、WEEE认证证书。资质认证按强制程度分为强制性认真和自愿性认证(非强制性认证),具体到LED显示屏,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LED显示屏必须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CE、FCC、ROSH、WEEE认证证书属自愿认证范围,以此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八款有关规定,该投诉事项2成立。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并在评审标准中予以充分体现。”该投诉事项3成立。4、经与采购单位核实,防走失智能定位手表4G全网通为两种不同型号,不属于重复采购,该投诉事项4不成立。5、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23】243号)第5条“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此部分属于合同约定条款,招标文件中所附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明确写明“仅供参考”,并不是确定的合同最终模板,该投诉事项5不成立。因此,投诉事项四部分成立。
综上,投诉事项一、三成立,投诉事项二不成立,投诉事项四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机构做出如下处理: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喀什地区财政局或英吉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英吉沙县财政局
                                                                                                                           2024年6月6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