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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西安路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西安路街道办事处西安路街道2024年银杏路1号等16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费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西安路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西安路街道2024年银杏路1号等16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西安路街道2024年银杏路1号等16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费、  1项、  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现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83号)第三章 燃气经营与服务 第十五条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的规定,依法获得成都市外环内的特许经营权,与成都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城市管道燃气供应特许经营合同》。目前在特许经营期限范围内,即: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高新区范围内,其中包含成都市金牛区。
2、按照《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十三条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有响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由燃气经营企业依法组织具有资质的单位安装施工,所需费用依照有关工程计价规定确定,由建设单位承担。本项目应由特许经营范围内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3、按照《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何个人擅自安装、拆除、迁移、改造燃气设施。因工程建设或者改造,确需迁移、改造或者拆除市政公共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改动方案,报经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改动由燃气经营企业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本项目应由特许经营范围内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青西路6号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罗老师
联系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65号
联系电话: 028-87705190
六、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意见.pdf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西安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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