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富晟矿业有限公司刘寺铁矿300万吨/年采矿工程副井及南回风井井筒掘砌工程定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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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安徽 | 城市 | 铜陵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安徽富晟矿业有限公司刘寺铁矿300万吨/年采矿工程副井及南回风井井筒掘砌工程定标 | |
采购单位 | 安徽富晟矿业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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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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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富晟矿业有限公司刘寺铁矿300万吨/年采矿工程副井及南回风井井筒掘砌工程定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富晟矿业有限公司刘寺铁矿300万吨/年采矿工程副井及南回风井井筒掘砌工程(项目编号: 24AT08067901865-00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4年06月04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定标候选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定标候选人:河南赢创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定标候选人:浙江秦核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定标候选人:河北中煤四处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定标候选人:辽宁东煤基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定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06月11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定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以异议为名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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