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那彭镇)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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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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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4-C2-20012-GXG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那彭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财政所
地 址:钦州市钦南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民安街13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4-C2-20012-GXG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那彭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 合同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待项目资金到位,具备支付条件后,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完工(竣工)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经审计部门审核结算结束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7%,剩余3%工程价款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无息)付清。 |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待项目资金到位,具备支付条件后,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完工(竣工)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经审计部门审核结算结束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7%,剩余3%工程价款为质保金。 |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财政所
地 址:钦州市钦南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民安街13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