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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销售服务团队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望谟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销售服务团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Y-GZ-QXNZ(WM)-2024ZFCG-056)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
一、招标条件
本望谟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销售服务团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望谟县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金鼎·佳苑)、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金鼎·御府)、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金鼎·御府、金鼎·王母星河)、2018年城
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金鼎·王母新城)所有剩余房源、商铺。剩余房源为:住宅:1155套
143932.26平方米,商铺496间44752.28平方米,其中:金鼎·佳苑:住宅69套 8223.06
平方米,商铺20问5063.93平方米;金鼎·御府:商铺7间547平方米;金鼎·王母星河:
商铺11间584.65平方米:金鼎·王母新城:住宅1086 套135709.20平方米,商铺458间
38556.70平方米。具体剩余房源数量以中标后招标人实际提供的数量为准。布依之春小区
安置户服务:接待、证件办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客户、现场看房、办理不动产权证等
安置房办理相关手续所有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望谟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销售服务团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望谟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销售服务团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允许
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提供此项,则界定为2024年任意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的承诺函。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提供此项,则界定为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具有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用公开网”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前)。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该项
目招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8、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并取得有效的备案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3、获取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获取时需提交的资料:
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红色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资料萁实性承诺函原件;
授权委托人获取时需提交的资料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红色鲜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资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注: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红色鲜章。若发现提
供虚假信息者,报主管部门进行相关处理。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含电子文
档),售后不退。5、招标文件工本费可采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或现金形式。采用银行柜
台或者网银转账形式的,招标文件工本费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银行柜台或者网银
转账形式缴纳的,账号信息如下:收款单位: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款单位开
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黔西南分行营业部汇款账号 2397 5001 0400 11362汇入行行号1037
0709 7502。2)采用现金形式缴纳的,直接缴纳到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
并领取票据。财务室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2
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望谟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销售服务团队的潜在投标人应向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Y-GZ-QXNZ(WM)-2024ZFCG-056
2、项目名称:望谟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销售服务团队
3、销售代理范围:望谟县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日(金鼎·佳苑)、2015年城市棚户区
改造项目(金鼎·御府)、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金鼎·御府、金鼎·王母星河)、2018
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金鼎·王母新城)所有剩余房源、商铺。剩余房源为:住宅:1155
套143932.26平方米,商铺496间44752.28平方米、其中:金鼎·佳苑仆宅69套 8223.06
平方米,商铺20间 5063.93平方米:金鼎·御府:商铺7间547平万米:金鼎·王母星河:
商铺11间 584.65平方米;金鼎·王母新城:住宅1086套135709.20 平方米,商铺458间
38556.70平方米。具体剩余房源数量以中标后招标人实际提供的数量为准。布依之春小区
接待、证件办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客户、现场看房、办理不动产权证等 安置户服务:
安置房办理相关手续所有服务)。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主要招标内容:合同签订后全案营销策划及销售,具体包含但不限于:
(1)详尽的市场推广策划、项目策划服务;
(2)平面设计和销售计划;
(3)市场研究报告、定位报告编制;
(4)提出推广策略及销售方案;
(5)根据市场变化提出变更建议;
(6)产权办理;


(7)售楼全部工作人员培训、售楼咨询、信息反馈、接待、现场看房、客户跟进、收款、
收集资料、合同签订、合同备案、按揭(公积金贷款、贷款);
(8)交房手续全过程跟进及办理;
(9)销售团队的责任自负,看房客户尽提醒义务;
(10)后续产权备案登记;
(11)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6、服务期限:36个月(服务期限内,须分别销售完四个项目销售总量的 98%)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
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提供此项,则界定为2024年任意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的承诺函。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提供此项,则界定为2022 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具有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县在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用公开网”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前)。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该项
目招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8、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并取得有效的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6月7日起至2024年6月12日北京时问9:00时-12:00|


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获取时需提交的资料: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红色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原件及资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
授权委托人获取时需提交的资料: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红色鲜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资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
注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红色鲜章。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者,报主管部
门进行相关处理。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工本费可采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或现金形式。采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
形式的,招标文件工本费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
1)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形式缴纳的,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黔西南分行莒业部;
汇款账号:2397 5001 0400 11362 W
瓦灿
汇入行行号:1037 0709 7502
2)采用现金形式缴纳的,直接缴纳到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并领取票据。
财务室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7日15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
栋602号)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2
号)
5、逾期递交投标文件的、或投标文件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招
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2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问:2024年6月27日12:00时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柜台转账、网银转账)(投标人需从基本账户转出)、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望谟县金鼎御府14栋3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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