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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发佳苑(安置房)项目室外配套工程答疑纪要(3)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铁发佳苑(安置房)项目室外配套工程答疑纪要(3)
招标项目编号:E3508010801100186002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的14.5.1(2)结算总造价=清单内的工程项目结算造价+清单外的项目结算造价中的
“②工程量清单之内没有的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第10.4.1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按清单外项目的定价原则,即按照招标时龙岩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预算造价)中采用的工程定额标准、取费标准的计价程序及中标下浮率K值(其中K=[1-(中标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100%])进行结算,其中人工费按施工期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或其规定执行,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龙岩工程造价信息》新罗区材料(税前综合价),综合价中没有的由丙方提出适当价格,经甲乙双方会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确定,材料价格计入计价程序,计取各项费用并按规定下浮,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设备租赁综合价格按施工期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不含税价格)或机械设备租赁综合价格(不含税价格)。若定额缺项的,由丙方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甲乙双方会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确定,该价格仅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不下浮。”修改为:“②工程量清单外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清单外项目的定价原则,即按照招标时龙岩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预算造价)中采用的工程定额标准、取费标准的计价程序及中标下浮率K值(其中K=[1-(中标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100%])进行结算,其中人工费按施工期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或其规定执行,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龙岩工程造价信息》新罗区材料(税前综合价),综合价中没有的由丙方提出适当价格,经甲乙双方会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确定,材料价格计入计价程序,计取各项费用并按规定下浮,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设备租赁综合价格按施工期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不含税价格)或机械设备租赁综合价格(不含税价格)。若定额缺项的,由丙方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甲乙双方会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确定,该价格仅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不下浮。”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的21. 补充条款中的
“(17)本工程土石方类别均按三类土综合考虑计。本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土方(含泥浆、淤泥)或废渣等外运按按10T以外自卸汽车运,预算运距按10KM计算,实际施工时按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建局)核准的《建筑废土处置证》中注明的行驶路线计算运距。建筑垃圾处理费,根据市政府龙政综〔2009〕312号文件规定,按实际发生签证计算,并应提供有效票据作为签证计算,今后若市政府出台新的关于建筑废土处置费收费标准,则依时间界限划分分别计取建筑废土处置费用。丙方因未按《龙岩市建筑材料运输及建筑废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施工而造成的罚款或处罚均由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或市渣土办指定弃渣地点的,运距按实际计取。本工程实际发生的场外取土回填,运距暂按10Km计,场外取土按1.5m3装载机装土,10T以外自卸汽车运土,不另计回填土材料费。”修改为:“(17)本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土方(含泥浆、淤泥)或废渣等外运按按10T以外自卸汽车运,预算运距按10KM计算,实际施工时按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建局)核准的《建筑废土处置证》中注明的行驶路线计算运距。建筑垃圾处理费,根据市政府龙政综〔2009〕312号文件规定,按实际发生签证计算,并应提供有效票据作为签证计算,今后若市政府出台新的关于建筑废土处置费收费标准,则依时间界限划分分别计取建筑废土处置费用。丙方因未按《龙岩市建筑材料运输及建筑废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施工而造成的罚款或处罚均由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或市渣土办指定弃渣地点的,运距按实际计取。本工程实际发生的场外取土回填,运距暂按10Km计,场外取土按1.5m3装载机装土,10T以外自卸汽车运土,不另计回填土材料费。”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他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本答疑纪要(3)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答疑纪要(1)、答疑纪要(2)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3)为准。
  
 
招标人:龙岩铁路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大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7日
答疑纪要(3).pdf
澄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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