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曹务镇店子村文化活动广场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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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曹务镇店子村文化活动广场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静宁县曹务镇店子村文化活动广场改造提升项目,已由静文旅发〔2024〕12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静宁县曹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柏玥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编号:GSBY-2024-007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静宁县曹务镇店子村文化活动广场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静宁县曹务镇店子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维修店子村文化活动广场院坪500平方米,维修破损步行台阶7处,维修广场休息木凳4处,维修廊亭2座,塑胶篮球场1处。
3.项目概算总投资价:20.1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计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7.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投标人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
3.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并装入投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6月6日23时59分59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查进入竞价程序的投标人在2024年6月6日23时59分59秒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项目概算总投资价。
3.本次竞价完成后,投标单位在2024年6月8日前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纸质版(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送到甘肃柏玥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静宁县德美润园八号公寓楼二楼209室)。
七、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宁县曹务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静宁县曹务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甘肃柏玥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静宁县德美润园八号公寓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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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