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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电缆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电缆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5
[公告标题]

(招标编号:CHDTDZ007/18-SB-025)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电缆框架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海南物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有控股(或管理)单位生产和基建项目(包括华电海外项目)。交货地点以订单中交货地点为准,原则上为货物运输车辆能够安全到达的需求单位指定位置,车板交货,不含二次倒运。
2.2 项目规模: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电缆框架采购招标划分6个标段,采购暂估金额为25亿元。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在招标人或其授权机构通知排产日起15日内开始交货,30日内全部交货完毕,具体交货进度能够满足招标人或需求单位工程实际进展的需要。框架协议有效期:原则上自框架协议签订且在华电商城电缆专区正式上架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特殊情况下可提前终止或延期至下一期电缆框架上架时止。
2.4 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7/18-SB-02501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电缆框架采购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有控股(或管理)单位生产和基建项目(包括华电海外项目)所使用的电缆,允许有意愿的华电参股项目从商城购买所需电缆,6-35kV电力电缆618种型号。

1000

CHDTDZ007/18-SB-02502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电缆框架采购-标段二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有控股(或管理)单位生产和基建项目(包括华电海外项目)所使用的电缆,允许有意愿的华电参股项目从商城购买所需电缆,1-3kV电力电缆1506种型号。

1000

CHDTDZ007/18-SB-02503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电缆框架采购-标段3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有控股(或管理)单位生产和基建项目(包括华电海外项目)所使用的电缆,允许有意愿的华电参股项目从商城购买所需电缆,光伏专用电缆8种型号。

1000

CHDTDZ007/18-SB-02504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电缆框架采购-标段4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有控股(或管理)单位生产和基建项目(包括华电海外项目)所使用的电缆,允许有意愿的华电参股项目从商城购买所需电缆,控制电缆及计算机电缆1413种型号。

1000

CHDTDZ007/18-SB-02505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电缆框架采购-标段5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有控股(或管理)单位生产和基建项目(包括华电海外项目)所使用的电缆,允许有意愿的华电参股项目从商城购买所需电缆,铝合金电力电缆244种型号。

1000

CHDTDZ007/18-SB-02506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电缆框架采购-标段6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有控股(或管理)单位生产和基建项目(包括华电海外项目)所使用的电缆,允许有意愿的华电参股项目从商城购买所需电缆,矿用电缆149种型号。

1000

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具体为:
备注:
(1)本次为框架招标,中标人取得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电缆框架采购入围供应商资格。
(2)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以订单中交货地点为准,原则上为货物运输车辆能够安全到达的需求单位指定位置,车板交货,不含二次倒运。
(3)受项目设计选型和铜铝价格波动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具体项目所需电缆规格型号和数量无法准确预估,招标人不保证本次框架招标实际采购金额,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或超过招标预估规模,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4)本年度电缆框架采用华电商城模式,入围供应商在华电商城展示电缆清单单价,需求单位根据对应的单价和需求规格型号下单采购。
(5)在框架执行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及各入围供应商履约能力,招标人原则上有权在每个入围供应商分配额度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基于同一个项目完整性允许分配比例有略微偏差。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电缆框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5)在最近2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6-35kV电力电缆标段: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12个已供货电缆合同业绩,每个合同中6-35kV电力电缆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投标人与其他电缆制造商签订合同的业绩招标人不予承认;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和发票的相关要求:每个合同均应提供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的过程结算发票判断是否已经供货,每个合同投标人至少提供一张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至少有一个合同提供全额的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电缆框架采购-标段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5)在最近2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1-3kV电力电缆标段: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12个已供货电缆合同业绩,每个合同中1-3kV电力电缆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投标人与其他电缆制造商签订合同的业绩招标人不予承认;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和发票的相关要求:每个合同均应提供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的过程结算发票判断是否已经供货,每个合同投标人至少提供一张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至少有一个合同提供全额的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电缆框架采购-标段3】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5)在最近2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光伏专用电缆标段: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6个已供货电缆合同业绩,每个合同中光伏专用电缆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投标人与其他电缆制造商签订合同的业绩招标人不予承认;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和发票的相关要求:每个合同均应提供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的过程结算发票判断是否已经供货,每个合同投标人至少提供一张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至少有一个合同提供全额的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电缆框架采购-标段4】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5)在最近2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控制电缆及计算机电缆标段: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10个已供货电缆合同业绩,每个合同中控制电缆或计算机电缆金额不小于20万元;投标人与其他电缆制造商签订合同的业绩招标人不予承认;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和发票的相关要求:每个合同均应提供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的过程结算发票判断是否已经供货,每个合同投标人至少提供一张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至少有一个合同提供全额的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电缆框架采购-标段5】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5)在最近2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铝合金电缆标段: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4个已供货铝合金电缆合同业绩,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与其他电缆制造商签订合同的业绩招标人不予承认;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和发票的相关要求:每个合同均应提供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的过程结算发票判断是否已经供货,每个合同投标人至少提供一张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至少有一个合同提供全额的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电缆框架采购-标段6】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5)在最近2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
10.业绩要求矿用电缆标段: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4个已供货矿用电缆合同业绩,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与其他电缆制造商签订合同的业绩招标人不予承认。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和发票的相关要求:每个合同均应提供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的过程结算发票判断是否已经供货,每个合同投标人至少提供一张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至少有一个合同提供全额的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
11.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6-05 21:00到2024-06-14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服务咨询电话(08:00-20:00):400-622-8787;平台信息审核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30。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除招标人主动终止本招标项目采购情形外,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推荐通过企业银行账号完成在线支付(CFCA);已支付标书费用的潜在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招标项目后续招标活动时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用,但需发起支付操作,平台将自动完成标书费用免收和标书下载权限开通。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保险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83568910、18710239654;投标保证保函及保函发票事宜咨询电话:400-6399580、13948539227。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06-26 09:00。
5.2 递交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4-06-26 09:00。
6.3 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部

010-83565885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部

010-83566763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电海南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5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hnwz-ywb@chd.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huangsu@chd.com.cn
招标公司部门邮箱:zhaobiaosan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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