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城掘苴河东片区闽江路(东环路-锦城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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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如东县城掘苴河东片区闽江路(东环路-锦城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6230340000362 | 项目名称 | 如东县城掘苴河东片区闽江路(东环路-锦城路)工程 | ||||||||||||||||||||||||||||||||||||||||||||||||||||||||||||||||||||||||||||||||||||||||||
标段编号 | B3206230340000362001001 | 标段名称 | 如东县城掘苴河东片区闽江路(东环路-锦城路)工程 | ||||||||||||||||||||||||||||||||||||||||||||||||||||||||||||||||||||||||||||||||||||||||||
如东县城掘苴河东片区闽江路(东环路-锦城路)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东县城掘苴河东片区闽江路(东环路-锦城路)工程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2】18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如东锦恒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招标人(代建单位)为如东县开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如东县城掘苴河东片区2.1.2建设规模:如东县城掘苴河东片区闽江路(东环路-锦城路)工程西起东环路,东至锦城路,道路全长350米,红线宽度2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1.3合同估算价:约1240万元。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交工日期2024年10月28日。2.1.5质量要求:合格2.2招标范围: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及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3.3.1自2022年7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3.2自2023年7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3.3自2024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3.4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6其他说明:(1)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实时查询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3.7未尽之处详见“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6月5日至 2024 年6月19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6月19日9 时00分。5.2解密截止时间:系统默认的60分钟为解密时限,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5.3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8190869510.开标说明(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以下简称:鸿雁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 其他事项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整。本工程可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12.联系方式招 标 人:如东县开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如东县珠江路118号光华大厦邮 编: 226400联 系 人: 任工 电 话: 1596277123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诚嘉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地 址:如东县三元世纪城9-2邮 编: 226400联 系 人:陆晓嘉电 话: 13813736163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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