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视频监控服务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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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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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我市医保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工作安排,拟遴选1家单位作为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视频监控服务供应商,为市区医保定点机构提供医保视频监控接入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无锡市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视频监控服务。
二、项目要求
遴选1家单位作为无锡市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视频监控服务供应商,为市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医保视频监控接入服务,配备医保视频监控终端设备,建设医保视频监控运维平台,同时确定无锡市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视频监控服务最高限价。
具体要求和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服务期限
5年。
四、申报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申报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中选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方式
1.申报期限: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
2.填写材料:申请单位应按照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文件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响应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函;
(3)响应承诺函;
(4)单位申报表;
(5)相关证明文件;
(6)其他相关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3.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4年6月18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稽核部)。响应文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材料不全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视为无效响应。
六、组织评审
由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组织评审会,确定中选单位。拟参加遴选的供应商,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权书面证明,书面证明需法人签字、单位用印,并提供法人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持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于2024年6月19日下午13:30至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广瑞路2号,东辅楼3楼321会议室)进行现场遴选。
七、联系方式
部门: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无锡市广瑞路2号东辅楼303室
电话:0510-81920182 联系人:徐先生
邮箱:315067836@qq.com 邮编:214000
附件:无锡市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需求和评分标准.docx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1日
一、项目名称
无锡市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视频监控服务。
二、项目要求
遴选1家单位作为无锡市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视频监控服务供应商,为市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医保视频监控接入服务,配备医保视频监控终端设备,建设医保视频监控运维平台,同时确定无锡市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视频监控服务最高限价。
具体要求和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服务期限
5年。
四、申报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申报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中选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方式
1.申报期限: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
2.填写材料:申请单位应按照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文件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响应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函;
(3)响应承诺函;
(4)单位申报表;
(5)相关证明文件;
(6)其他相关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3.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4年6月18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稽核部)。响应文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材料不全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视为无效响应。
六、组织评审
由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组织评审会,确定中选单位。拟参加遴选的供应商,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权书面证明,书面证明需法人签字、单位用印,并提供法人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持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于2024年6月19日下午13:30至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广瑞路2号,东辅楼3楼321会议室)进行现场遴选。
七、联系方式
部门: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无锡市广瑞路2号东辅楼303室
电话:0510-81920182 联系人:徐先生
邮箱:315067836@qq.com 邮编:214000
附件:无锡市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需求和评分标准.docx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