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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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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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巴楚县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喀什地区喀什市阳光小区C区C11栋四单元四楼四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BCXJC(CG)2024-04
项目名称:巴楚县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47.9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7.9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学校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至 2024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4: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地区喀什市阳光小区C区C11栋四单元四楼四A
方式:线下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示:
1、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 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 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 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 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 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 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楚县第二中学
地址:巴楚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地区喀什市阳光小区C区C11栋四单元四楼四A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巴楚县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喀什地区喀什市阳光小区C区C11栋四单元四楼四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BCXJC(CG)2024-04
项目名称:巴楚县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47.9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7.9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学校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至 2024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4: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地区喀什市阳光小区C区C11栋四单元四楼四A
方式:线下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示:
1、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 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 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 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 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 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 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楚县第二中学
地址:巴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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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地区喀什市阳光小区C区C11栋四单元四楼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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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