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4-2027年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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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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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的选用及管理,有效提升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合力,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讨论通过,现以公开方式遴选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我院2024-2027年的采购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SDFY2024-7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4-2027年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遴选项目
三、项目需求说明
1、服务要求
本次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是代理采购人委托的招标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除外),以及其他与采购业务相关的咨询、审查、论证等服务。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服务工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2、服务周期
在服务周期以内(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中标单位先服务一年,该年服务过程中获得甲方考核评分在良以上,第二年顺延获取招标资格,否则淘汰处理,由备选代理机构按顺序依次替补。
3.推荐名录
评审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名1至6名的采购代理机构作为中选代理机构,排名7至8名的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备选代理机构。
四、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响应的,应具备总公司为其出具的授权书。
2.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登记备案并且开通操作账户(需提供相关网页界面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遴选项目,否则将同时作无效响应处理。
4.公司总部或分设机构营业地址仅限顺德区范围内。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公告报名方式
1、时间:2024年6月13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3号,顺德区人民法院8楼812办公室。
3、报名资料: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税务登记证证书(“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对我院采购公告及采购方案全部符合要求的承诺函。
注:(不接受未报名的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6月18日9:00至9:30。
七、开启时间:2024年6月18日9:30
八、投标文件内容:
①根据采购代理机构2023年6月1日至今(以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为准)具有广东省公检法系统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进行评分:每个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的业绩必须至少涵括公检法系统中两个系统。只提供单一系统业绩的,单个业绩得分只能按4分计算总得分。计取总分,按总分排序,选取代理机构中选单位及备选单位。
注: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和代理机构公司名称,其中投标文件(单独封装),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时间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十、项目中标原则
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将通过客观评分选取,依据各报名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及项目报价文件评分,得分最高单位为项目中标单位。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小姐0757-22663773 18000850255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4年6月13日
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代理机构年度考核评价表
一、采购项目编号:SDFY2024-7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4-2027年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遴选项目
三、项目需求说明
1、服务要求
本次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是代理采购人委托的招标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除外),以及其他与采购业务相关的咨询、审查、论证等服务。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服务工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2、服务周期
在服务周期以内(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中标单位先服务一年,该年服务过程中获得甲方考核评分在良以上,第二年顺延获取招标资格,否则淘汰处理,由备选代理机构按顺序依次替补。
3.推荐名录
评审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名1至6名的采购代理机构作为中选代理机构,排名7至8名的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备选代理机构。
四、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响应的,应具备总公司为其出具的授权书。
2.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登记备案并且开通操作账户(需提供相关网页界面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遴选项目,否则将同时作无效响应处理。
4.公司总部或分设机构营业地址仅限顺德区范围内。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公告报名方式
1、时间:2024年6月13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3号,顺德区人民法院8楼812办公室。
3、报名资料: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税务登记证证书(“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对我院采购公告及采购方案全部符合要求的承诺函。
注:(不接受未报名的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6月18日9:00至9:30。
七、开启时间:2024年6月18日9:30
八、投标文件内容:
①根据采购代理机构2023年6月1日至今(以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为准)具有广东省公检法系统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进行评分:每个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的业绩必须至少涵括公检法系统中两个系统。只提供单一系统业绩的,单个业绩得分只能按4分计算总得分。计取总分,按总分排序,选取代理机构中选单位及备选单位。
注: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和代理机构公司名称,其中投标文件(单独封装),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时间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十、项目中标原则
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将通过客观评分选取,依据各报名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及项目报价文件评分,得分最高单位为项目中标单位。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小姐0757-22663773 18000850255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4年6月13日
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代理机构年度考核评价表
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代理机构年度考核评价表 | ||||||
序号 | 考评项目 | 单项 总分 | 评分细则 | 单项 得分 | ||
一 | 采购文件编制水平 | 30 | 1. 采购文件违反广东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有关规定 2. 采购文件出现低级错误(如前后不一致、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重大歧义、明显的逻辑错误等), 3. 文件编制不规范、不完整,被供应商有效质疑 4. 采购公告发布未按法律法规和采购人要求(如公告与采购文件前后不一致、公告信息表达歧义、未在规定网站发布公告等) 5.采购过程中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如报名时间、澄清修改时间、开标时间)不符合规定 | | ||
二 | 代理人员专业能力及服务水平 | 20 | 1. 专业水平不足(如未指出明显歧视性内容等) 2. 无法或未正确解答采购人咨询, 3. 工作不认真、仔细(如招标文件中未认真解决采购人批注、已告知的注意事项未落实等) 4. 服务态度欠佳(如故意拖延工作、推脱本职工作等) 5. 不配合处理质疑和违规线索调查 | | ||
三 | 代理机构服务响应 | 10 | 1.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采购文件的编制 2.发布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不及时 3.协助处理询问、质疑不及时 4.紧急情况下不能配合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5.其他响应问题 | | ||
四 | 评标现场有序性、规范性 | 30 | 1. 未按规定及采购文件约定组织开标、评标 2. 未按规定录音录像,资料不清晰、无法辨认 3. 未按规定抽取专家和发放评审费 4. 在组织评审时,限制评审专家正常开展工作 5. 5.评审记录不完整、不准确 6. 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 | ||
五 | 项目档案资料移交 | 10 | 1. 未在要求时间内交接评审报告、项目档案等材料 2. 项目资料移交不完整的 3.未按要求保管档案资料 | | ||
评定等级 最终得分 | | 评定等级 | □优 □良 □中 □差 | |||
注:1.评定等级为优(90-100分)、良(80-90分)、中(60-80)、差(60分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