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本级]萍乡市五丰河排水防涝提升项目五丰河至鹅湖地下箱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监理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三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赣建萍招字[2024]第8号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金融服务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赣建萍招字[2024]第8号
工程概况 | |||||
招标人名称 | 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地址 | 萍乡市安源区公园路及滨河路 | ||
建设规模 | 1)新建鹅湖2号连通工程:于五丰河无专路口桥上游新建鹅湖二号连通箱涵,箱涵规模为12m×2.5m,并在箱涵出口处新建闸门,闸门宽度12m,同时,为提高2号连通工程分流效率,于五丰河2号连通工程进口下游增设节制闸,闸底高程为87.7m,闸门净宽10m。 2)鹅湖卡口改造:于鹅湖双亭桥两侧各布置一孔6m×2m尺寸箱涵。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内容 | |||||
本标段招标范围:萍乡市五丰河排水防涝提升项目五丰河至鹅湖地下箱涵工程监理服务,主要建设内容为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决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 |||||
本项目监理费约72.85万元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总监理工程师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
其他监理人员 | 拟派其他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上岗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 招标人: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99-6876166 监督机构: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99-6325310 招标代理机构:萍乡成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9-6878199 2、异议提出与答复:(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 ||||
联系人 | 何女士 | 联系人电话 | 0799-6878199 |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6月1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机构 | 萍乡成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萍乡市安源区萍乡学院319国道旁 | |||
联系人 | 龙女士 | 联系人 | 周桂秀 | ||
电话 | 0799-6876166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人:(盖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人:(单位章)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 |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