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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江苏华电赣榆LNG接收站-接收站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江苏华电赣榆LNG接收站-接收站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65/18-ZB-05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江苏华电赣榆LNG接收站-接收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赣榆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
2.2 项目规模:江苏华电赣榆LNG接收站项目位于连云港赣榆区,由接收站工程、码头工程、外输管道工程三部分组成。
接收站项目设计规模为300万吨/年(约合42亿立方米天然气),最大气化能力100万立方米/小时,预留扩展至150万立方米/小时。接收站项目主要建设3座22万立方米LNG混凝土全容罐以及配套工艺设施;配套建设最大可停靠21.7万立方米LNG船码头1座、工作船码头1座;接收站外输管道与国家管网公司青宁管线柘汪分输清管站相连,长度约25km,管径1016mm,设计压力10MPa,设计输气规模65亿立方米/年。
江苏华电赣榆LNG接收站项目共分3个EPC标段:第一标段码头工程(LNGMT-EPC标段)、第二标段接收站工程(LNGJSZ-EPC标段)、第三标段外输管道工程(LNGGD-EPC标段)。本次招标项目为第二标段接收站工程(LNGJSZ-EPC标段)。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2024年8月1日(实际时间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开始至2027年10月31日(试生产合格,签署临时接收证书)止,共39个月(1186个日历日)。接收站工程里程碑节点计划(暂定)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工程名称

开始日期

完成日期

1

详勘+地基二次处理

2024-8-1

2024-10-31

2

试桩+桩基施工

2024-11-1

2025-3-31

3

承台

2025-4-1

2025-7-31

4

外罐墙体施工

2025-8-1

2026-3-31

5

施工图设计

2024-8-1

2025-12-31

6

气顶升+壁板+底板

2026-4-1

2026-8-15

7

内罐施工

2026-8-16

2027-2-15

8

水压试验

2027-2-15

2027-3-31

9

保冷施工

2027-4-1

2027-5-31

10

机械完工

2027-6-1

2027-7-31

11

试生产(签署临时接收证书)

2027-8-1

2027-10-31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65/18-ZB-05101

接收站工程EPC总承包

工作范围:工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工艺安全风险分析、采购、施工、试生产、性能测试、竣工验收(包括竣工图编制)等全部内容以及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及政府报建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因其缺陷引起的一切责任等相关工作内容,所有提及的工作内容均已包含在合同中(不包含第三方工程桩桩基检测、第三方无损检测、第三方材料检测、甲供设备材料部分)。并对承包工程的安全、质量、环保、造价和进度及雇员健康等全面负责。详见招标文件。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接收站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主要事故责任及以上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设计资质,其设计资质应满足如下(1)、(2)两项中任意一项:
(1)独立投标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施工资质,其施工资质应满足如下(1)、(2)、(3)三项要求中任意一项:
(1)独立投标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2家单位应满足如下两项中任意一项:
①承担施工任务的2家单位都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都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承担施工任务的2家单位分别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都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应满足如下(1)、(2)中任意一项业绩要求:
(1)独立投标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①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国内260万吨/年(须含至少1个16万立方米及以上LNG预应力混凝土全容式储罐)及以上规模LNG接收站EPC总承包合同业绩(如提供的是联合体合同业绩,只接受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EPC总承包合同业绩);
②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国内26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LNG接收站设计合同业绩和至少1个国内16万立方米及以上LNG预应力混凝土全容式储罐设计合同业绩(投标人作为设计单位的EPC总承包合同业绩可以作为其设计合同业绩)(注:接收站业绩和储罐业绩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
③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国内16万立方米及以上LNG预应力混凝土全容式储罐内罐和至少1个国内16万立方米及以上LNG预应力混凝土全容式储罐外罐的施工合同业绩(投标人仅承担EPC总承包中设计工作的项目业绩,只计入其设计业绩)。
(2)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①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具有至少1项国内260万吨/年(须含至少1个16万立方米及以上LNG预应力混凝土全容式储罐)及以上规模LNG接收站EPC总承包合同业绩(如提供的是联合体合同业绩,只接受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作为牵头人的EPC总承包合同业绩);
②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中的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至少1项国内26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LNG接收站设计合同业绩和至少1个国内16万立方米及以上LNG储罐设计合同业绩(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的EPC总承包合同业绩可以作为其设计合同业绩)(注:接收站业绩和储罐业绩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
③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至少1个国内16万立方米及以上LNG预应力混凝土全容式储罐内罐和至少1个国内16万立方米及以上LNG预应力混凝土全容式储罐外罐的施工合同业绩(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的EPC总承包合同业绩,只计入其设计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注:投标业绩若为联合体业绩须提供对应的联合体协议)。合同中如未能体现规模,罐型的,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6-13 10:00到2024-06-19 10: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服务咨询电话(08:00-20:00):400-622-8787;平台信息审核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30。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除招标人主动终止本招标项目采购情形外,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推荐通过企业银行账号完成在线支付(CFCA);已支付标书费用的潜在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招标项目后续招标活动时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用,但需发起支付操作,平台将自动完成标书费用免收和标书下载权限开通。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保险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83568910、18710239654;投标保证保函及保函发票事宜咨询电话:400-6399580、13948539227。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7-04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4-07-04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部门

联系电话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部

010-83565885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部门

联系电话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部

010-83566763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华电赣榆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
联 系 人:商务:倪斌/ 技术:梁洪斌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nibin@chd.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yanghai@chdt.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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