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周边凤舞路(科苑路-灜洲路)、凤翔路(科苑路-灜洲路)和孔雀路(凤舞路-九岭路)3条道路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0]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周边凤舞路(科苑路-灜洲路)、凤翔路(科苑路-灜洲路)和孔雀路(凤舞路-九岭路)3条道路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062404240004 | 项目名称 | 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周边凤舞路(科苑路-灜洲路)、凤翔路(科苑路-灜洲路)和孔雀路(凤舞路-九岭路)3条道路新建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7062404240004002001 | 标段名称 | 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周边凤舞路(科苑路-瀛洲路)、凤翔路(科苑路-瀛洲路)和孔雀路(凤舞路-九岭路)3条道路新建工程监理 | |||||||||||||||||||||||||||||||||||||||||||||||||||||||||||||||||||||||||||||||||||||||||||||||||||||||||
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周边凤舞路(科苑路-瀛洲路)、凤翔路(科苑路-瀛洲路)和孔雀路(凤舞路-九岭路)3条道路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标段编号:3207062404240004002001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周边凤舞路(科苑路-瀛洲路)、凤翔路(科苑路-瀛洲路)和孔雀路(凤舞路-九岭路)3条道路新建工程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202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同城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位于海州区;2、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箱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消火栓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具体包括如下:(1)凤舞路起于科苑路,终于瀛洲路,道路全长约1018m,道路红线宽约40m,为城市次干路;(2)凤翔路起于科苑路,终于瀛洲路,道路全长约927m,道路红线宽约24m,为城市支路;(3)孔雀路起于凤舞路,终于九岭路,道路全长约759m,道路红线宽约16m,为城市支路;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4、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暂定5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结算审核完成。5、监理费最高限价:80万元(高于该限价否决其投标);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7、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10、其它要求:(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5)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总监。(8)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四、其他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