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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农作物损失补偿采购项目(第三次)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合同编号:HT20240614114440          
二、合同名称: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农作物损失补偿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项目编号:CZB42024025-3
四、项目名称: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农作物损失补偿采购项目(第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  址:东至县大渡口镇大桥村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路商业广场四层及一层104/10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农作物损失补偿采购项目(第三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现场查勘。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查勘。现场查勘中,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对事故现场情况、环境及现场全貌等进行查验、拍照;了解出险经过,并收集照片、录像或者知情人的证言等相关证明等材料核实出险原因,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开展查勘、定损工作。
2.收集理赔单证。查勘结束后,理赔人员应明确告知被保险人应提交的索赔资料,并协助被保险人填写相关索赔单证。现场查勘时,必须第一时间完成现场查勘记录表,当事人员全部签字确认;确保一案一卷,资料齐全,主要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所有权属证明、现场查勘资料、个人申请、受损证明材料等,在理赔完成后保险人须移交投保方一份存档,维护理赔工作的稳定性。
3.损失确定。对于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财产损失,双方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进行协商,或邀请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第三方单位专家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进行协商确定。
4.赔款支付。经现场勘查、损失认定、单证收集后,保险公司按保险条款、协议确定损失赔偿金额。对无异议的案件,保险公司按照赔案流程审批结案,赔款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5.递交资料。每季补偿结束后保险公司需将台账资料副本递交至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处。
6.保障措施。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被保险人可申请由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处进行复核。如被保险人诉求符合赔付标准,但保险公司拒不赔付或降低赔付标准时,由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处可要求保险公司予以赔付。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合同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地点: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
合同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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