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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NCZ001875宁夏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宁夏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采购需求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1875 项目名称: 宁夏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分包名称: 宁夏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采购人指定地点

售后服务
需提供1年免费运维服务及2名驻场运维人员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16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宁夏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024年生态环境部印发《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健全完善全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体系,推动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查处到位,构建“线索识别—问题排查—调度督办—整改销号”全链条运行模式,实现生态环境执法检查问题全流程闭环管理。 同时建立健全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的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并与环评管理、排污许可管理、固危废管理、在线监控等平台信息融合共享。进一步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高质量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标的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1.项目概述 2013年至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分三期建设了全区统一的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系统覆盖全区五地市及宁东,共包含21个区县。区、市、县三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均完成了执法系统的配备,实现了执法系统在全区28个生态环境部门的全覆盖。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化建设,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先后出台了《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号)、《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环执法〔2021〕54号)、《“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环执法〔2021〕113号)等系列政策文件,根据文件要求建立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的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省、市、县执法活动全流程、全要素留痕。规范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及执法终端在执法检查中的应用,鼓励升级改造移动执法系统,进一步拓展移动执法系统功能,实现指挥调度、执法检查、案件办理、稽查考核一体化,推动环境行政处罚全链条电子化管理。 结合我区执法系统使用现状,需强化执法系统建设、管理和应用升级并提供精细化运维服务。一方面建立实施监督非现场监管、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人”“事”“源”数据报送机制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对宁夏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提供精细化运行维护保障,满足各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移动执法应用的需求。宁夏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自2013年建设以来,先后进行了2次系统改造升级,实现了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应用全覆盖,现场执法检查全程实时留痕、全过程记录。 2024年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健全完善全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体系,推动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查处到位,构建“线索识别—问题排查—调度督办—整改销号”全链条运行模式,实现生态环境执法检查问题全流程闭环管理。同时,建立健全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的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并与环评管理、排污许可管理、固危废管理、在线监控等平台信息融合共享。进一步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高质量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2.项目周期 本项目周期为6个月。 3.项目建设内容 3.1.系统升级改造 通过对宁夏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完成执法信息综合展示、整改销号、污染源数据库更新、执法表单更新、数据资源融合、资源数据共享、数据库等功能的升级,保障宁夏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的APP端、PC端正常使用,及系统网络环境稳定运行。利用现有信息化系统的业务及数据成果,构建定制化的适合宁夏生态环境执法的信息化业务系统。 3.1.1.执法信息综合展示 执法信息综合展示首页将展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所产生的各类信息和数据,可以对执法整体情况、日常执法情况、污染源情况、行政处罚情况、非现场监管情况、问题整改情况、执法人员情况以及主要的统计情况进行综合展示。 (1)执法整体情况展示 全面展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整体情况,展示执法人员和污染源的底数,包括日常执法、污染源、非现场监管、问题整改、执法人员之间关系和整体情况。 (2)日常执法情况展示 日常执法情况展示包括日常执法数据、执法足迹、发现问题统计、执法机构人员活跃率统计等。 (3)污染源情况展示 展示所有监管要素类型的整体情况,包括污染源总数、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数量、污染源分布情况、在线监测情况、固危废情况等情况。 其中在线监测情况展示在线监测企业监控情况,包括总数、正常、超标、掉线、停运、涉气、涉水、污水处理厂、企业地区分布、污染源有效传输率等情况;固危废情况展示企业固危废数据情况,包括危废管理计划、危废产生月报、危废经营月报、转移联单、一般工业固废月报、医废产生月报、医废经营月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数据及预警情况。 (4)行政处罚情况展示 展示各地市的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和分布,包括行政处罚案件的数量和金额、处罚案件种类、违法行为统计等情况。 (5)非现场监管情况展示 展示非现场监管轮次、区域、检查家次、发现问题数据等情况。 (6)问题整改情况展示 展示问题所属区域、问题数据、问题占比、反馈占比等情况。 (7)执法人员情况展示 按照执法人员在编、持证人数、性别等不同类别进行统计展示,包括执法人员地区分布、执法人员分析等情况。 3.1.2.整改销号 (1)问题来源 将日常监督管理检查、监督执法检查、专项检查等计划性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进行收集,按照企业名称、任务类型、所属区域、发现问题情况、检查时间、执法人员、问题描述、问题附件附件等数据自动录入。 (2)问题反馈 按照整改销号工作流程,转入的问题可进入反馈环节,执法人员在系统中录入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整改附件,完成反馈。 (3)问题审核 问题审核人员对反馈的情况进行认定意见、审核意见填写,如果选择整改销号,则进入任务归档状态,如果选择继续整改或长期整改,则返回执法人员处进行再次反馈,认定意见、审核意见将被详细记录。 (4)问题整改 对于认定意见为继续整改的问题,执法人员可进行再次反馈,能看到之前的具体反馈内容,可再次录入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整改附件,完成反馈。 (5)长期整改 对于认定意见为长期整改的问题,执法人员可进行再次反馈,能看到之前的具体反馈内容,可再次录入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整改附件,完成反馈。 (6)整改销号统计 统计功能按照实际的工作需要,对发现问题总数、未核查反馈、退回整改中、已销号等进行统计,可按照行政区划、时间进行筛选。 3.1.3.污染源数据库更新 系统与宁夏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系统、固定污染源系统进行数据同步,实时更新完善污染源基本信息数据库,同时可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等进行分类统计。 3.1.4.执法表单更新 在现有现场检查执法表单中增加如下字段: (1)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手续办理情况 (2)建设项目环评、验收手续办理情况 (3)建设项目生成产品、规模、工艺及配套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 (4)现场检查时生产工况 (5)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6)现场检查发现环境问题情况 (7)问题所属领域 (8)发现问题情况 (9)问题类别 (10)问题类型 3.1.5.数据资源融合 (1)企业固危废数据融合 实现与固危废数据融合,支持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能快速查询企业固危废、医废的数据信息及预警情况,为现场检查提供有效数据。 (2)企业排污许可数据融合 实现与排污许可证数据融合,支持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能快速查询排污许可证信息,为现场检查提供有效数据。 (3)企业在线监测数据融合 实现与在线监测数据融合,支持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能快速查询在线监测数据信息,为现场检查提供有效数据。 3.1.6.资源数据共享 (1)与宁夏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共享:实现与现有宁夏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数据融合,以接口的方式将全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数据共享至宁夏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 (2)与生态环境部环境监管执法平台共享:实现与生态环境部环境监管执法平台对接,实现部级平台对执法人员信息表、污染源基础数据表、现场执法数据表等内容的实时上传和数据融合,满足部级平台执法数据动态显示,执法事件、执法人员、污染源等数据查询。 (3)与宁夏“互联网+监管”平台共享:实现与宁夏“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接,将全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监管事项、监管事项目录编码等信息共享至宁夏“互联网+监管”平台。 (4)预留其他接口:平台具备良好的扩展性,预留平台接口便于未来建设的系统以及上级管理部门、政府其他部门的业务系统进行数据集成共享。 3.1.7.数据库升级 将系统原有数据库进行升级,满足项目中所使用的数据库、操作系统等技术、工具、载体及各种软硬件配套必须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现行的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和要求。 3.1.8.系统功能升级 将系统部分功能进行升级,满足项目中所使用的数据库、操作系统等技术、工具、载体及各种软硬件配套必须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现行的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和要求。 3.2.售后技术服务 需提供1年免费运维服务及2名驻场运维人员。 3.3.应急保障服务 为保证系统连续、稳定、高效地运行,最大限度地节省和保护用户的投资,投标人不仅提供完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还将充分考虑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策略,根据系统的应用需求、应用环境等因素,提供系统的应急方案,及时解决突发的故障问题,确保系统安全高效的运行。 3.4.系统培训服务 为保证系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将对业务系统的相关员工进行不同层次地、有针对性地培训,以达到系统使用人员对系统有清晰正确的认识和在各自岗位上熟练使用系统,通过培训使用户能够掌握系统的安装、配置和使用方面的技能。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附件一(采购需求).doc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宁夏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履约保证金
0元

甲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乙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不可抗力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验收方案附件):附件一(采购需求).doc

服务地点(范围)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售后服务
需提供1年免费运维服务及2名驻场运维人员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 供应商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2 企业实力 12 1.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每提供一项加2分,最多得6分,其认证不在有效期内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软件安全开发服务、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其认证不在有效期内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以上证明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需保证所扫描的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均不得分。
3 服务团队 8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运维团队中: 1.拟安排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和网络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除项目经理外,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3人的技术团队,项目团队成员每有一人具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相关网络工程师中级证书的得2分,满分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社保缴费记录,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 系统升级改造方案 10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系统升级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总体建设思路、系统架构图、网络拓扑图、设计原型图及功能模块说明方案等)满分10分。 (1)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建设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且每个子项内容详细、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强的得10分; (2)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建设方案中1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8分; (3)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建设方案中2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6分; (4)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建设方案中3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4分; (5)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建设方案中4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 (6)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建设方案缺少子项或5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 (7)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5 类似业绩 5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类似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 注: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6 实施方案 10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实施过程、质量保障、应急保障等)满分10分。 (1)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且每个子项内容详细、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强的得10分; (2)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中1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8分; (3)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中2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6分; (4)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中3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4分; (5)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缺少子项或4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 (6)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7 运维服务方案 10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运维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运维服务承诺、运维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服务应急响应等)满分10分。 (1)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服务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且每个子项内容详细、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强的得10分; (2)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服务方案中1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8分; (3)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服务方案中2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6分; (4)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服务方案中3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4分; (5)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服务方案缺少子项或4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 (6)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8 应急服务方案 10 投标人应针对特殊重要时期的重要保障计划和故障应急响应计划制定完善的应急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保障团队配备力量、应急保障响应时间、应急保障方案、应急保障应对措施等)满分10分。 (1)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服务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且每个子项内容详细、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强的得10分; (2)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服务方案中1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8分; (3)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服务方案中2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6分; (4)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服务方案中3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4分; (5)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服务方案缺少子项或4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 (6)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9 培训服务方案 10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培训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培训团队、培训进度安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满分10分。 (1)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且每个子项内容详细、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强的得10分; (2)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中1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8分; (3)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中2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6分; (4)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中3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4分; (5)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缺少子项或4个子项方案内容粗略或不完整、响应能力合理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 (6)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10 功能演示 15 投标人需对系统的主要功能进行演示,通过真实系统环境、播放视频、录屏等方式演示(不接受PPT或图片方式演示)满分15分。每位投标人演示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放弃演示本项不得分。 1.计分要求: (1)评标专家从界面设计、功能设计、功能实现、用户体验等内容对投标人演示的内容进行打分。 (2)如因投标人自备的演示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演示过程中出现问题,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演示与该项目软件系统相关的功能,不局限于系统名称一致。 2.演示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依据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对执法信息综合展示:展示执法整体情况、日常执法情况、污染源情况(含在线监控、固危废两方面)、行政处罚情况、非现场监管情况、问题整改情况、执法人员情况等信息;演示齐全,符合基本采购需求的得8分,每项内容粗略或不完整扣1分; (2)依据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对整改销号功能展示:展示问题反馈、问题审核、问题整改、整改销号统计等信息;演示齐全,符合基本采购需求的得4分,每项内容粗略或不完整扣1分; (3)依据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对数据资源展示:展示企业固危废数据、企业排污许可数据、企业在线监测数据等信息;演示齐全,符合基本采购需求的得3分,每项内容粗略或不完整扣1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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