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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绕城高速公路2024-2025年路基路面小修养护项目RCGC-2024XXYH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苏州绕城高速公路2024-2025年路基路面小修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绕城高速公路2024-2025年路基路面小修养护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苏州绕城高速公路2024-2025年路基路面小修养护项目RCGC-2024XXYH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苏州绕城高速188KM范围内主线、匝道、收费广场、连接线等的路堤、边坡、既有防护及支挡结构物、排水设施、路面的日常养护及病害维修处治,以及根据业主要求实施的局部路面专项修复等养护工程。
3.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RCGC-2024XXYH标段,招标内容主要包括:1.按业主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路面裂缝处治、路面破损修补、桥头锥坡维修、边坡修复、排水设施维修等;2.定期清理全线超高段纵向排水沟、横向排水管、东桥和正仪铁路下穿段排水沟、玉屏山滑 坡段排水沟、桥梁泄水孔和伸缩缝,并确保畅通;3.按业主指令对规模较小的局部路面病害进行专项维修,如路面火烧、沉陷、拥包、桥头跳车等。
(2)计划工期
两年(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为合同期结束后12个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表5 已建工程表》的内容为准,日期以该表中“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的路面养护(维修)项目。
(4)信誉要求:
a、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截止当天,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注:本项目采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等级,下同。
(5)项目负责人要求:
a、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在1个高速公路的路面养护(维修)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主要人员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6)其他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4年3月~2024年5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即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形式,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6.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7.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南环东路 1 号公共交通指挥中心南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北楼
联 系 人:房艳夫
电    话:0512-65106507
E-mail: SZJJ_DL@126.com

10.其他
10.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10.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10.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10.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7月 5 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5 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11 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 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注:建议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前投标人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款。
10.5、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10.6、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由投标人自备。
10.7、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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