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阜阳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市本级培育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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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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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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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为扎实做好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对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市本级培育机构进行公开遴选。
一、遴选条件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农广校、涉农院校、科研院所优先选用。
二、培育任务
市本级培训任务10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或领办人50人、畜牧兽医从业人员50人。
三、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承担培育任务的申请(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教学设施设备条件、实践实训场所、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二)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奖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2024年6月13日-19日
五、遴选程序
(一)资料初审。对申报的培育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育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专家评审。初审合格的机构进入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市农业农村局与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签订培育合同。
联系人:周春燕;电话:0558-2183901;邮箱:fysgsz@163.com。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2日
一、遴选条件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农广校、涉农院校、科研院所优先选用。
二、培育任务
市本级培训任务10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或领办人50人、畜牧兽医从业人员50人。
三、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承担培育任务的申请(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教学设施设备条件、实践实训场所、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二)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奖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2024年6月13日-19日
五、遴选程序
(一)资料初审。对申报的培育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育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专家评审。初审合格的机构进入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市农业农村局与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签订培育合同。
联系人:周春燕;电话:0558-2183901;邮箱:fysgsz@163.com。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