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2.1 | 商务标 | 项目管理机构:5分工程业绩:2分 |
1.2.2 | 经济标 | 工程总承包报价:49分 |
1.2.3 | 技术标(暗标) | 方案设计文件:34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第一步: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下一步评审。第二步:商务标评审初步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进行评审、打分,并根据合计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推荐前10名投标人进入下一步评审,与第10 名得分相等的全部入围,不足10名全部进入下一步评审。第三步:技术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打分,并根据技术标得分和上一步评审的商务标得分合计总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推荐前8名投标人进入下一步评审,与第8 名得分相等的全部入围,不足8名全部进入下一步评审。第四步:经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进入第三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经济标进行评审、打分,并将经济标得分和商务标+技术标的得分汇总后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招标人推荐7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少于7名的,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 |
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同上。 |
2.5.2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竞争性判断方式: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则全部进入定标环节。评标委员会综合投标报价、工程业绩,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企业资质等判断是否具有竞争性。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设计文件(34分) | 1.设计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4.各专业设计说明。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2.总平面布局(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3.建筑功能(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4.建筑造型(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 |
5.结构方案(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6.设备方案(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
8.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49分) | 1.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47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由开标时招标人在3%、3.5%、4%、4.5%中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注: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注:报价与招标范围不一致、与方案不匹配、或未按相关格式进行报价,此项不得分。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3分) | 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采用书面暗标形式)。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将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到达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 170 号)不见面开标室并完成签到,逾期视为未参加答辩不得分。 |
注:1.技术标各评分因素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技术标缺少相应内容或者重大偏差的评分因素不得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分因素满分的70%。2. 方案设计文件总页数不超过500页(含5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1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超过 100 页的由评委酌情扣分,最多扣 0.5 分。3. 方案设计文件及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编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暗标的要求。 |
4 | 项目管理机构(5分) |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4分;2、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的得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4分;(满分0.9分)3、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4分;(满分0.9分)4、结构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0.4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满分0.7分)5、暖通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0.4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满分0.7分)6、电气专业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0.4分,具有电力或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满分0.7分)7、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0.4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满分0.7分) 注:(1)填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并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4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全部链接至诚信库,同时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不重复计取得分,以得分高的计取。(3)高级职称以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上未体现专业的,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专业为准。(4)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
5 | 工程业绩(2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2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厂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的得2分(限评一个业绩),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注:①如为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总承包或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业绩时间和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以交(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载明的竣工时间、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准,单项合同额以证明材料中造价金额高的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图纸审查合格证(盖备案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以图纸审查合格证(盖备案章)载明的为准,单项合同额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载明的为准。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单项合同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上述内容,还需提供加盖该项目建设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③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计分。资格审查提供的业绩不参与后续详细评审中的业绩评分。④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以上涉及到的需要提供的所有资料须链接至诚信库,同时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注: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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