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皂湖佳园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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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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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合格投标人:
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4年7月30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 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588号五洲大厦6楼677室),外地可扫描件发送邮箱至819209302@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皂李湖置业有限公司
4. 联系人:张先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皂李湖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
附件信息:
皂湖佳园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征求意见.doc
248.3K
皂湖佳园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示稿.doc
556.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