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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 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GYH(JN)-2024-0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 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验范围需要包含招标代理服务的相关内容;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在当地具有固定办公场地,能提供满足招标开标与评审所需的场地;
1.4 具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 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16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16 楼会议室。
七、其他
2024 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就 2024 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采 购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2024 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ZGYH(JN)-2024-0001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2024 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共分三个包,A 包为工程类 项目招标代理,B 包为货物类项目招标代理,C 包为服务类招标代理。每包择优选取 1 家招 标代理机构。服务期 2 年,服务期内不承诺合作区内委托采购项目的数量和规模。具体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每包不多于 1 家
【服务期:服务期 2 年。】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后审、磋商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后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
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谈判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 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每包确定不多于 1 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 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 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验范围需要包含招标代理服务的相关内容;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在当地具有固定办公场地,能提供满足招标开标与评审所需的场地;
1.4 具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间: 2024 年 7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止,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时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 101 号 10 楼北)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办公地点有效证明文件原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单位近六个月为其缴费社保记录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 权委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单位近六个月为其缴费社保记录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加盖 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 XX 项目采购文件”。请使用邮箱发送邮件到 指定的邮箱:jnjhckb_sd@bank-of-china.com,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 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供应商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办公地点有效证明 文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本单位近六个月为其缴费社保记录证明材 料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授权委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本单位近六个月为 其缴费社保记录证明材料扫描件)。
领 取:领取文件免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
不组织
八、踏勘:
供应商自行踏勘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8 月 8 日 08:30 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 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8 月 8 日 09:30 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 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 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 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16 楼会议室。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537-2609358
举报邮箱:jnjwbgsjg_sd @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 101 号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地 址: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 101 号
邮 编:272000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电子信箱:jnjhckb_sd@bank-of-china.com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地 址: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 101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jnjhckb_sd@bank-of-ch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盛云端(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新房路 3 号院 1 号楼 5 层 608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hsydjnf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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