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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科创中心A区、B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郑州航空港科创中心 A 区、B 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国企招采-2024-106 )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科创中心 A 区、B 区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恒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科创中心 A 区物业服务项目; (002)郑州航空港科创中心 B 区物业服 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科创中心 A 区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正文; (002 郑州航空港科创中心 B 区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正文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正文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科创中心 A 区、B 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恒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科创中心 A 区、B 区物业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4-106
2.3 项目建设规模:
科创中心 A 区位于郑州航空港区梅河路与如云路交叉口东北角,建设用地面积 65917.9 平方 米,约 98.98 亩。总建筑面积 187539.2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34651.46 平方米,地 下建筑面积 52887.81 平方米。容积率 2.08,建筑密度 38.65%,绿化率 12.97%,停车位 1446 个。项目共 13 栋厂房,其中 7 栋九层厂房,总建筑面积 99726.57 平方米;5 栋六层厂房,总建筑面积 31754.38 平方米;1 栋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 3170.51 平方米。结构使用年限 50 年。项目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地下 1 层,地上 13 栋厂房。电梯共计 35 部(客梯 22 部,货梯 13 部。外墙为玻璃幕墙,内部为水泥地面和乳胶漆墙面,公共区域为地板砖,地下室 地面为环氧树脂地面。其中服务面积 187539.27 平方米,收费面积 134651.46 平方米;科创中心 B 区位于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展翔路南侧,总占地面积 30041 平方米,约 45.1 亩。总建筑面积56462.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764.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697.85 平方米。容积率 1.89%,建筑密度 39.13%,绿化率 14.5%,停车位 80 个。其中服务面积 56462.23 平方米,收费面积为 40939.46 平方米。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郑州航空港科创中心 A 区物业服务项目;二标段:郑州航空港科创中心 B 区物业服务项目。
注:投标人可就两个标段进行获取文件并分别投标,同一投标人可中标多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服务区域范围内包括综合服务、卫生保洁、安保秩序、应急服务、会议服务、党建服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消防、电梯、监控、给排水、供电等)养护等小修、房屋日常养护维修、绿化养护管理等及停车场(库)的物业管理服务、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房 屋招租、承接落地及已出租房屋租金收缴服务等。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招标人要求及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2.7 服务周期: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履行合 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40 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真实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信网教 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备物业项目经理证书,有五年及五年以上从事物业管理 经历,三年及以上产业园管理经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项目 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 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 养老保险证明);
3.3 投标人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须承担过类似产业园物业管理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财务、纳税及社保要求:
3.4.1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 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2 提供投标人 202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纳税证明 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截图,若投标人有一个 或一个以上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 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5.2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 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全体成员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 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注:最近三年是指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 截止之日止,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
3.5.3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 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 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 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 202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8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北 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 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 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8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 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 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 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 址为: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 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 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郑州航空港恒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广场 8 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 16 号楼 C 座 15 层 150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6 楼 605 室
电 话:0371-60601020
邮 箱:kcjtjjjc@163.com
2024 年 07 月 2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恒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广场 8 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电厂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6 号 C 座 15 层 1501 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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